我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每个星期只休息一天。就例如清明节,4月4号是属于法定假期,公司就只休法定那一天,然后2号3号是属于调休,公司说这不属于法定,不予以休假,也不补加班费,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在国庆假日加班不让休息也不给福利还不给双倍工资!员工没有签订合同!这样就不视为劳动者了吗?这样做是否合法?
我们公司有员工提出要用法定假日的加班时间以1比3的比例来调休,如清明节上班一天,4.6,4.7,4.8休息,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的么?会有什么问题么?
除法定节日当天的假期,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200%的工资,以调休代替? 调休时间公司是否可以强制规定?
就是6月6日为法定的端午节,本来我是一周休2天(周6和周2休息),其他5天都上班,也就是说我本来周日是要上班的。但是,公司让我周日休息了,而法定假日的周一继续上班,我说那周一应该算假日加班哦,公司说不算,公司说我周日休了所以周一算正常上班。 我始终觉得不对,要是每个公司都这么换,比如把年初一到初3都用
我在今年1月有請假:從1/19~1/31(公司規定1/20~1/29放假),期間有春節和周六/日的休息,而公司只給了12天的出勤工資和3天的年休假(調休1/20,1/26,1/27)的工資,並沒有支付元旦和春節三天的工資,找公司理論,說公司有規定,只要一月請假的都沒有法定假日的工資,公司內總有出'通告',請問這合法嗎?公司是否應該補常該工資?
举个例子,一个员工当月请假22天,是否应该发8天假期工资,是否还要交社保公积金?再譬如春节前请假5天,节后请假15天,中间的法定假期工资该算吗?
假设:某员工基本工资500元,职务工资200元,住房补贴50元,交通补贴50元,餐补50元,保险补贴350元,。那么法定假日的3倍工资是这些加起来/天数*3倍,还是只是基本工资500元/天数*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