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人事找我谈话,要把我调换部门,给我两个选择,一、同意调换部门 二、选择离职。第二天我到新部门上了一上午的班,中午的时候我觉得适应不了部门的工作,想选择离职。(因为人事的人请假了没在)于是找到我新部门的老总说了我的想法,老总让我找原来的部门主管说,我又找原来的部门主管打了招呼,(说了把人事找我谈话的内容,说了我自己的想法,要么调回原来部门,要么只能按人事说的离职,还说第二天我就不来了如果有事情可以通知我)于是第二日我就没去上班,过了几日我就给主管打电话,主管说让我去办离职手续,没说期限,我说了最近有事情,可能最近去不了办理离职手续。在我2012年3月11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人事说我长时间没来办理手续也没打招呼,这算是自动离职了,欠我的一个月的工资也不给我发了。(我是2011年10月27日入职的,从入职的时候公司就没给上保险,也没给签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个保密协议,而且是单休星期六休息星期日上班)我想请大家帮忙我应该怎么办 用程序维护我的权益。我想把我的一个月工资要回来,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把保险、星期六上班的一些补偿都要了,让公司知道他这么做是欺负人。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 帮我想点办法。
本人在一家快销品公司工作 从入职到现在 7个月时间公司一直没给交过保险, 开工资的时工资单上没有体现扣保险 我现在准备办理离职 公司可以压我这个月工资不发 来补齐7个月的保险么? 如果可以那我这个月工资不够7个月的保险钱 我还需要个人补齐不够的那部分余额么?另:公司说让我个人写一份放弃劳动保险的书面材料 就可以直
辞职申请只有7天,就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拖欠工资不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辞职申请只有7天,就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拖欠工资不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给经济补偿吗
公司过了合同期限5个月才已发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单,现本人已与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现申请劳动仲裁中,公司拖着不结算工资也不办社保手续怎么办?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本部门领导辞职,辞职报告直接上交人事经理,口头上同意离职并没有盖章确认)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跟公司的费用结报里面还存在个人需要退还公司一部分费用,但是在结报中被公司相关负责人扣报很多实际产生的费用。为了能够早日办理好离职手续都按
你好,我是重庆人,2011年5月6日与上海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每月工资四千元整。因为公司在成都和常州有项目,所以我5月6日——6月24日工作地在成都,6月25——到7月30工作地在常州。今年7月23日,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于7月30日离开常州。至今为止,上海总公司未发放我7月工资,并无根据的给我出示
擅自离职,没有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没办理交接手续,公司有权暂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吗?
我8月初入职的,9月23日因为其它原因导致当日旷工,24日(周六)早上去到公司时部门负责人告知我说:“你周一找人事办理一下离职手续”。因为之后一直有事耽搁了,而且我以为只是退回工衣那些。所以直到国庆假期后联系到人事问:工衣需不需要归还呢?当时人事只是回复我说不需要,也并没有提到说未办理离职手续将拒发当月工
理由是我在一个合同执行过程中有疏忽,确实有疏忽,但是没有造成任损失。目前,这一疏忽在理论上可能还有影响,但是解决起来不是我这个底层员工能够解决了的。也许永远都没事! 不能因为这件事情永远不解决,我就永远不能走? 我该咋办?能离职吗?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作交接完毕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