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8年参加工作至今,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2003年转制为合资企业,转制的时候企业给了一些补偿金(企业称之为买断工龄)。 2007年变更为外国独资企业,我和企业一直都是每两年一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的企业这样和我签合同合理吗?我想把和企业每两年一签固定期限合同改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符合相关的劳动法,合同法或者其他相应的法律规定吗?
我们在单位已经工作了八年了,每年都和单位签订合同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可是单位说新劳动法是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要从2008年开始算
我们在单位工作有八年了,每年都有和单位签订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但是单位说要在2008年的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这样对吗?
你好! 我在单位工作9年了 ,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准备减员,把我裁掉,但是不想给我经济补偿金,让我转岗降薪(降薪幅度达70%)。请问,我可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在同一个单位已经签订三次合同了,07年、08年各一次,是否09年签的时候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不签,是否能得到赔偿? 07年的那次合同也算一次吗?
想问一下公司被收购解除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标准一样吗?有没有区别,明细一些回答。
我是2004年初进入该公司,09年6月份公司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发展不理想为由,想辞退我,请问我要求赔偿的额度是多少呢?谢谢!
我是2004年初进入该公司,合同是一年一签,09年6月份公司和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发展不理想为由,想辞退我(目前是劝退),请问我要求赔偿的额度是多少呢,是以04年开始计算吗?另外,如果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我的赔偿怎么计算呢?谢谢! 公司的人事部通知我,补偿金要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我在单位工作十一年,一直签订有合同,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单位不予签订,属于公司将我辞退,因为我的公司属于年薪,还没到年终。年薪怎样讨要。这样应该怎样来计算赔偿金问题。谢谢。
从2009年11月开始在深圳福田一家公司上班,期间公司一直都没有签订合同我缴纳社保,现在辞职是不是二倍工资申请的时效期已经过去了?第82条第2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以没有缴纳社保辞职能适用吗,还是在被公司辞退的时候可以?
我2006年1月聘用1员工,2008年后又按劳动合同法签定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在我不想象其他公司那样逼他自己走,想解除合同给他补偿,请问:是否可按劳动合同法97条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我理解应分成两段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