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四季度奖金还未发放,合同7月底到期,现在离开单位是否会支付我四季度奖金及一季度的工资?劳动法里有没有相应的明确规定?
请问由于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这样的 我4-5月份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做了20天 感觉不适合自己 就提出不做了 也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他工资不肯付 还说我没有去上班过 有办法解决吗 没有什么证据的 就进去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表格 他也可以毁掉的 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了 请律师给我指点
企业在员工辞职到期后最后一月工资推辞两月发放是否合法? 本人现在在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佳宝新纤维集团上班,公司九月份公布每月24号之前辞职到期并办好离辞手续的员工可以在本月24号结算工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本人在10月5日办理了离辞手续后并委托他人10月24日去厂里拿工资时公司说又要推辞到下个月24日方可结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签的是5年的固定期合同,2012年才到期。现在想辞职,可是当初合同里面有一条,说如果合同未到期就辞职要赔偿公司5万元。我想请教专家,如果我辞职,这5万块该不该赔呢?那个条款算不算霸王条款?先谢谢!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希望好心人早日告知!当初老板说,那个条款只是个形式而已,所以就把合同签了。
12年7月份合同才到期,我三月份就要辞职,我知道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就是说再往辞职后单位会不会扣除之前18个月给我交的养老金。公积金等等。
我是一名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国家电网一名普通农电工,我想问下局里面的正式员工为什么和我们的工资待遇差距就那么大,我们农电工做着最基础的工作,干的活最多,平时加班加点从来没有发过补助,而且领导们还说那是我们应该做的?最可气的时他们年收入是10万,而我们最低有的都不到1万,最多不超过3万,而且最近还传言说
工资单无明细 单位以工资单做错为由 扣除之前的"奖金" 是否合理?
本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 工资为每月税后3000元。去年10月份 单位发放的9月工资为3500元,其中500元为奖金 本人随即在单位的工资单上签字确认。但工资单无明细,未标明基础工资多少 奖金多少 ,仅有收款人姓名和实际发放金额3500元。1月公司在未经任何与本人协商和告知的基础上 ,直接从本人12月工资中扣除500元,说10月份是
我和单位的合同到期了,不想再和单位续签,失业保险已经缴纳三年,请问我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和单位的合同到期了,不想再和单位续签,失业保险已经缴纳三年,请问我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