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8年2月18入职,在09年7月15日下午公司书面通知解雇,但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违法解雇请问违法解雇双倍赔偿是否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双倍赔偿?*另之前有加班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有工资条)和03年8月至09年6月期有加班未支付加班费,请问是否可追回公司支付(工资条)?(注公司2001年3月有出通告43h的加班费加入工资底薪,员工手册上也有此句话说明,但工资条并未显示,我从工作出发03年6月才没有加班费,但签合同上是8小时五天制)*另从98年2月至02年10期间公司没买社保(02年11月至09年6月公司有买),请问要求公司补交是否超过追溯时限?(注:仲裁时不支持,我找了劳动局,其说由劳动转到地税局,在09年9月份反馈的地税局,税局在12月27日通知说在10月转回社保局负责,找了社保局说已超过追溯期限)一个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希望有关专业律师帮解析回复。急盼!万分感谢!
有两部分问题: 我2010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和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合同工资是1600元,实际每月工资收入是底薪2000元+绩效部分,基本都在3000元左右,11月份因为公司撤并裁员,12月6号提出解雇我,赔偿了我两个月的合同工资1600*2=3200元。 请问: 1.经济赔偿金额部分是怎样定义的,按照劳动法是不是应该按前几月的平均总
本人和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2012年3月到期,公司于2001年1月31日以劳动法第44条无理解除合同(本人并无违犯该条例),公司以劳动法第47条的赔偿(赔2个月的工资+1个月的通知金)的赔款一直拖到现在(2011年4月中)都不兑现,且一直不为本人办理离职手续,严重影响本人重找工作和生活生存,实在忍无可忍,想采取法律手段捍
我做了快5年了,现在犯了点错误,公司用已经满2张2级警告将我开除,因为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不想赔偿我,我因该得到多少赔偿
我想咨询下,我是外来的农村户口在上海工作人员,公司之前给我交了5险(2011年4月开始,交了3个月),现在说因为我是农村户口只能交3险,把之间交的都退回来了,而且不给交公积金,请问有这个规定吗,农村户口就只能交3险吗?为什么已经交了又会退掉了?公司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我要告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据之类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并且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和下家单位签订合同违法吗
我在原单位的合同4月份到期,公司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在7月底之前申请辞职,公司不给办理,8月2号找经理办,经理不给办,之后应聘到下家单位,现在已经和下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最快的方法是什么
我是1999年进玻璃厂工作的,因为他是个特殊行业,每签一次合同时间大概在三年左右(炉子重建好了到用坏算一个合同周期),我从99年工作至2011年7月29日,7月30日炉子坏了就解雇我了,以前从未通知过我,那算不算违法解雇
我是2010年1月底进公司,公司说适用期一个月,二月我是适用期800元,3月开始领1200元。到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8月5日公司经理在、辞退我,当天跟我说当天要我走人,8月4日经理还跟我说帮我卖保险。公司同事都能证明,平时我都没有犯什么错。解雇我的理由也不充分。我找老总谈过,他也说是不能随便解雇人的,他派了个
我和公司签订一年合同?但做了一个多月想辞职?公司却说扣底薪违法吗违法我该怎么办
我 于6月22日到一家电子厂上班?公司说试用期一个月,但没有 签合同,在十几天后,公司与我们签订一年的合同,签了 以后才看懂啊 厂规,厂规上 写上满一个月不到一年辞职扣底薪,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现在公司不 让我走也不给钱
我现在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除周日外,每天上11小时,一月上28天,大运会期间照常上班,月工资在2200__2400之间,公司未给员工够买任何保险,也未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实行记件工资,但记件单价很不明确,请问我们公司违犯了哪些劳动法!我们月工资合理吗?
起诉可以要求因公司违法解除(不出具解除证明)请求生活补助费吗?
劳动仲裁只判违法解除2万多,但我认为还有2万多的未签合同赔偿金,7月18号盖的仲裁章,我8月2号领的裁决书,向法院起诉,(仲裁时已经申请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公司都没联系我)我能请求从违法解除那天到8月2号的最低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