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已经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2011年12底合同到期,我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然后我于2012年1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未购买失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但是因为科室急差人,答应科室领导把班上到1月底,单位却在1月13号为我把5险全部缴齐,这样,我还能离开并得到赔偿吗?
我是一名外地农村户口的大学生,07年进入单位工作至今。公司不但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保险也只给我上了医疗和工伤保险,而且没有任何的发票或者医保本之类的证件。对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说可以选择不上。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哪些法律法规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必须得为员工上四险(不分户口)?即使可以选择不上是
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
我是08年进入该公司,至今已工作两年多了,但公司一直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也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现在如果我以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该怎样计算?感谢!
我是新毕业的大学生,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公司是实行单休的,比较辛苦,所以我想换份双休的工作。我工作一年,辞职再找工作期间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自己提出的辞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吗?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
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这些年只交失业保险的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没交。
这些年只从个人工资里扣失业保险费,缴了个人部分,但单位部分一直没交。领导的意思以后连个人的也不交了。那样会影响什么?有什么弊?我们单位7人交养老保险,50人交失业,还有2人交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影响他们吗?会对单位领导有什么法律上的制约?
我在一叫公司做了5年多,也交了5年的三金,但我由于身体不佳所以主动辞职了。但是劳动局没有给我最底生活保障。我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为稳定销售队伍,在年终也给销售费用超支,按提成比例为负的员工发放一定的年终奖,但前提需要签一张欠条,如果在用人单位一直干到退休,则欠条无实际意义,如果员工想辞职,则需还上欠条上的金额,用人单位才办理社保等结转手续。 用人单位此举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有效?欠条是二年前所签下的,现在员工想
在一单位上班半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现在想辞职了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在一单位上班半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现在想辞职了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各位律师。我在一家单位工作15个月,一直没有给上保险,所以我不想再待下去了。今年10月31日我提出辞职,并于11月1日签了解除合同。单位因我未能提前告知,给单位带来损失为由,扣发我10月的工资。请问单位是否有权扣发我的工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