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说已为我缴社保,视为续约合同,无须再签订书面合同。做法对吗?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各执一份。 但是单位说合同已经签了,就是给我一份单位单方盖章的续签合同书(基本没有什么文字,很简单的一份)给我,说签了字就算续签合同了,但也没有让我在一定期限内签字然后上缴续签合同书,这份续签书就一直滞留在我这里。 半年后,我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 关于续签劳动合同一事,单位两个抗辩理由:1、已经把续签给我了,没有签名是我的过错;2、单位半年内有为我缴社保,所以视为已经续签劳动合同。 我认为单位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仅仅是给我一份劳动合同续签书,直到被单位辞退后这份续签书仍然在我的手中,显然这份续签书是没有意义的。我认为单位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问:单位的抗辩理由成立么?要仲裁了,我应该提出什么反驳理由。有什么法律依据。
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买养老保险,如果个人不愿意交纳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根据个人的书面申请
我们公司的职工不愿意买养老保险,我司是否可以根据个人的书面申请不予交纳,这样违法吗?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责任由员工负责.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交纳手续没经过员工同意,直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在工资中扣除的,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请问劳动者是这样的情况下,单位不给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保是否违法?
我有两位老年朋友,在5年前进入一家单位的时候两人均还没到退休年龄,由于年纪问题,单位让两人担任起了清洁工的职位,并且在劳动关系开始时对他们说,由于清洁工是临时工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快被搬迁,两人其中有一人已经在这工作的5年内退休,另一位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由于没有交纳社保而无法获取养老保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劳动者进入公司3年母公司从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会保险。 劳动者从5月8日以口头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当初领导是同意的,现因为种种原因,领导不批准,但本月的社会保险已停缴。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外省城镇户籍就业某单位工作2个月辞职没签订合同没交社保现可要求权利吗?
朋友是外省城镇户籍就业上海某单位工作,当时有填写员工入职表,上面也清楚写有交社保,但公司不想交,朋友就2个月试用期满后辞职,单位没签订合同,但当时大面试时讲清楚是要交社保的,结算工资时公司也扣除了2个月个人应交部分的社保金及个税。 但至今半年过去了,查社保局讲没交,就申请劳动仲裁了的。要求支付没签订
我从03年至今一直在单位上班,但劳动合同是08年签订的,之前单位未缴纳社保。08年签订合同前,单位叫我们自己去社保局补交前几年的社保完善之前的手续,不然单位缴不进社保。现在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合同(我们今年签订的合同是三年),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把前几年的社保补给我们。另外如果单位在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时有误,
我在单位工作近7年时间未签订合同而且没有购买社保、医保等保险金,现在单位要求我跟另一家代理公司签合同
我于2004年5月1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至今,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费用,现在单位要求我与另一家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而我又不想与这家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现在离开该单位(或者是单位以此理由辞退我)我能要求单位给予我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用人单位未给签订劳动合同{但以工作尽一个月}是否视为已形成劳动合同
如果可以视为劳动合同,那么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 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实际每天工作12.5小时,{未支付超时的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2}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下班,是否视为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 {3} 用人单位招工时,讲可以提供通勤车接送,可是每天上班要提前1.5小时上车,下班要延后1.5小时上车,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