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时间两年:2008.01.01起到2009.12.31止 我2010年01月01日直接没去上班了。因为自身看病去了。也没公司打任何招呼。因为公司很多地方都存在不合理。比方都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然后我就手机关机。到今天为止已经有11天没去公司了。听其他同事说公司要发个快递给我。大概就是催我去上班。或交接工作。如果不去要求我赔偿公司损失。 我本来还想过了元旦节日去劳动局告公司‘加班工资。年休假期’之类不合理,要求补偿呢。 我究竟该如何解决。。
我的合同快到期了,是不是不用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就可以走人了。 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我马上走人,一定要我在做满一个月要不然就扣一个月 工资,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在我合同到期时这样做是否是合法。 而我本人是否在合同到期时就可以随时走了,不用在做满一个月了。
我合同3月份到的.现在不想做了.跟老板说做到5月25号也不行,他说要做到年底.我该怎么办,我提前30天了他都不准
我现在在一家民办学校上班,刚进去时时以市场部主管的名义进去的,合同上面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当时签的合同只有一份,就就只有校长有一分,我没有,后来劳动局来查的时候,校长说我的合同不见了,叫我再签一份,我没签,因为我发现我进了学校之后不仅仅是要做市场,还要做很多琐事和杂事,包括接送校长的小孩,我也更校长谈
律师高手,如果我和公司的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为了裁员,又不直接炒我,给我两个选择,公司算违约吗?
律师高手,如果我和公司的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为了裁员,又不直接炒我,给我两个选择,公司算违约吗?1.一个选择就服从安排调到其他不相关的部门或其他偏远的地区,偏离家的地区2.如果不服从调动就自己写辞职信。公司这样我有权利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吗?如果我不写辞职信又不服从调动的话可以吗?我该怎么看待这种情况?
跟房东签有出租协议,租期5年,现在是第三年了,目前房东以卖房子为由,想结束合同。 我们要求房东按合同赔偿,房东不愿赔尝,提出要以一间一年5万多的价格出租给我们(原房租两间房一年19000)。 合同中有一条是:第四年,第五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
我在国营单位工作5年,职位由科长被恶意转成技术员,公司想到合同到期后,让我走人不补偿我。请问我可以用
我在国营单位工作5年,职位由科长被恶意转成技术员,公司想到合同到期后,让我走人不补偿我。请问我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吗?谢谢!
以前是跟中介租的房子,但是现在租约到期了!房东想直接租给我,但是我发现原来和中介签订的协议里有一条是:租赁期内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产所有人或代理人自行成交,否则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请问,会产生纠纷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劳动合同到期已经半年了 现在不想干了 我直接离开了 按他公司规定我旷工3天 予已开除并对其处罚600元罚款 但是现在他道现在还没有发我5月份工资 并且连6月份也不想给发了 现在那个公司给我打电话说你要是还不来我们就已旷工一天200元 上不封顶的来吓唬我让我回去工作 我改怎么办 特地来咨询一下 熊律师
公司没有提前一月通知续签或拒签,我是不是可以不要打辞职报告然后一个月后离职 还是可以合同到期当天提出辞职马上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