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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到期 直接走人

合同到期 直接走人 合同时间两年:2008.01.01起到2009.12.31止
我2010年01月01日直接没去上班了。因为自身看病去了。也没公司打任何招呼。因为公司很多地方都存在不合理。比方都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然后我就手机关机。到今天为止已经有11天没去公司了。听其他同事说公司要发个快递给我。大概就是催我去上班。或交接工作。如果不去要求我赔偿公司损失。
我本来还想过了元旦节日去劳动局告公司‘加班工资。年休假期’之类不合理,要求补偿呢。
我究竟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009ht……(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1-1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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