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晚,在与控告人商订某涉案房间买卖合同时,被告(以下简称她)当面写下房屋内所留主要物品清单,并标明物品价格相诱惑。控告人离开后,她冒用产权人其母名义单方面写了个显失公正的合同。
6月2日早上8点左右。她当着众人的面把房间钥匙交给介绍人门卫师傅,并说;只要控告人到银行取5万元定金给她,就可以回来要钥匙。6月2号上午在房管局,她收了5万元定金(证据3),将合同与确认清单一并摁上指印,塞给控告人。然后借故离开不交钥匙。
6月24日,她在确认房款到账之后,就立即盗窃了清单中的“一套”电器价值8000元。生怕控告人发现后不退所压验房尾款5千元,先发制人,又于次日盗窃了合同中的空调,沙发,餐桌椅。价值5500元。7月5日15:30她动用大卡车,明目张胆地将控告人房间里的合同中剩余的价值7500元物品洗劫一空。并且因受到警告,怀恨在心,为泄愤恶意破坏,造成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产生9161元的维修费用的损失。(证据8)合同中的那个设备齐全的完整房,功能完备的实用房,被她拆成了设备损毁的空裸房,没有家具不能入住的无用房,千疮百孔水电不通又严重渗水的问题房。
2011年6月1日晚,在与控告人商订某房间买卖合同时,被
控告人某某(以下简称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瞒着产权
人,冒充实际产权人,虚构上述房屋及其室内价值21000余
元的家具是自己的事实,隐瞒自己对房屋及屋内家具没有
处置权的真相。以要把室内一对床头柜除外的所有家具留
给控告人为诱饵,先把房价增加了15000元,后又附加条件
交易费用(不会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卖方承担)由买
方自理——即由控告人替她承担不超过3000元的过户费用
(实际上替她承担了10560元的营业税及个税。)她当面写
下房屋内所留主要物品清单,并标明价格相诱惑。她男朋
友也说:“买就买吧,还定什么合同,你交钱,我交房就
行了”。控告人说:“你们先商量一下,我们先走了”。她说
:“我的房子,我的家具,我说了算,就这样定了。你如
果要,明天早上给我打电话”。并拿出一盒钥匙说:“明天
办手续,你给我先交5万元的定金,我给你钥匙”。控告人
说:“我们都再考虑一下,如果没变化,就按咱说的,你
今晚一个合同,也让你妈签上字。”。她说:“好,那当然
,你没看到刚才电话中我妈已经同意了吗?你放心,我妈
会签字的”。
控告人离开后,她冒用产权人其母某某名义单方面写了个
显失公正的合同。
6月2日早上8点左右。她当着众人的面把房间钥匙交给介
绍人门卫于师傅,并对大家说;只要控告人到银行取5万
元定金给她,就可以回来要钥匙。
6月2号上午在房管局,她收了5万元定金(见第23页证据3
),将合同与确认清单一并摁上指印,塞给控告人,并示
意让控告人收好,别让旁人看见。合同中“过户费用超过5
千元部分由卖方承担”的约定被隐去,控告人匆匆看了一
眼就收起来了,连合同上的“卖方向买方交5万元定金”的错
句都没发现。她为了分散控告人的注意力,又让控告人给
她打了个5千元的房款欠条。并故意打岔说:“房已经是你
的了,租给我们住一段好不好”?控告人说:“不,我想让
我爸住。”她说:“你再给我两三天时间,我把屋里的衣服
零碎用品拿走”。随后就借故离去。她是制造了一手交定
金,一手交钥匙的交易的骗局,骗到了定金5万元。(所
以,双方根本没有商讨她自撰的显失公正的合同。其实是
她有意不给商讨合同机会,为了造成既定事实,她宁可至
今也无合同原件。控告人也以为交过5万定金后,房子以
及家具都已经是自己的了,借给她再住几天也没多大关系
。从没有想到她会利用合同与清单中的漏洞诈骗和盗窃。
更没细究合同条款。在发现被骗被盗后,出于无奈,为提
供证据才于7月5日在合同上签字。)此后,她就借故不交
钥匙。按约定,此时应视为房屋及附属设施已交接给了控
告人。她只是借住两三天。
6月2日,控告人因没有找到婚姻证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打电话给她,她说:“5万元定金已于当天用在了为期数
年的投资项目上了,无法退回”。控告人忙问,那怎么办
呢?她说:“用你儿子的名字也可以”。为了不让5万元定金
打水漂,只得考虑用二儿子的名字办过户。但后来因控告
人还没有房,儿子的户口原来还挂在朋友的户口上。要先
到朋友家里借户口本太麻烦,而且民政局要求到派出所将
儿子的身份证号从15位升为18位后才办理他的未婚证明;
更重要的是二犯罪嫌疑人在房管局反复说给你儿子买这样
小的房(套内建筑面积28.82平方)不合适,将来结婚再买
房属于第二套,费用会很高。控告人觉得有理,就采纳了
此建议。为了避免违约,控告人决定还用自己的名字办理
过户。并想办法联系上了已分居10年在外地的前妻请假回
来办了离婚手续。
6月6日,控告人和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做房产评估需到
420房间照相,钥匙已不在门卫处,给她打电话要钥匙,
她仍旧推脱说:“这两天忙,过两三天就给你”。并说:“评
估公司不需要我开门照相就能评估,让他们自己想办法。
”
6月12日她以急用钱为由,以不配合控告人过户相要挟。
逼控告人不经房管局直接把14万元转给她并不愿立字据。
在控告人要和她到房管局评理的情况下,她才勉强同意经
房管局托管转给其母14万。
6月16日控告人被逼被骗替卖方交了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共计10560元。
6月21日房产证过户完成。6月23日,14万房款到了产权人(
其母)账户。应依法认定,此时应视为房屋及附属设施已交
接给了控告人。
她在合同的主要条款上做手脚,利用自己亲笔写合同的便
利条件,隐去“过户费用超过5千元部分由卖方承担”的重要
条款。有意在清单第9项(见第21页证据2)只写“一套”,省去
名称和价格关键内容。她迟迟不交钥匙,不让评估公司照
相,目的是利用清单中的这个漏洞,盗窃“一套”电器,是
她的犯罪动机。
6月24日,她在确认房款到账之后,就立即盗窃了清单中
的“一套”电器价值8000元。生怕控告人发现后不退所压验
房尾款5千元,先发制人,又于次日盗窃了合同中的空调
,沙发,餐桌椅。价值5500元。这时控告人还被蒙在鼓里
。6月27日控告人办理了该房屋转入户口手续。7月 4日控
告人因发现空调外机被盗后在电话里警告她:“应维护合
同,我的东西,你不能动,动了你就属于盗窃” 她答:“那
你等着,你去解决吧。”次日, 7月5日15:30她动用大卡车
,明目张胆地将控告人房间里的合同中剩余的价值7500元
物品洗劫一空。并且因受到警告,怀恨在心,为泄愤恶意
破坏,造成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产生9161元
的维修费用的损失。(见第37页证据8)合同中的那个设
备齐全的完整房,功能完备的实用房,被她拆成了设备损
毁的空裸房,没有家具不能入住的无用房,千疮百孔水电
不通又严重渗水的问题房。因家具被骗额外直接损失32721
元=证据6+证据8+证据2。14万被骗房款难以追回。
2011年7月6日在电话中( 见证据第46页第16行)她说,控告
人(莫须有)整整耽误了她一个月的房款。并因此要惩罚
5千元。控告人认为:合同中“6月2日交易”本身就是个陷阱
,一天之内完成过户手续几乎是不可能的,她这样写的目
的就是要造成控告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5万元定金.在谈
房价时她为了能把问题房子卖出去,并且想卖个高价,所
以就把所有的家具家电都承诺留下。可谓好话说尽。而当
她骗到定金之后,就把合同当成了骗人的工具,把家具当
成了骗人的道具,利用合同与清单中的漏洞,先诈骗后盗
窃,坏事做绝。从她多次承若要交钥匙来看,目的是制造
一手交定金,一手交钥匙的骗局,从而骗取定金5万元。
案发后她不愿承担违约责任,拒绝退赔。几次妄图骗回控
告人手中的合同原件。继而无理狡辩妄图把责任推给控告
人。她至今不交正式钥匙,目的是控制房权,非法占有。
7月6日控告人刚从介绍人处拿到她转交的装修钥匙,她谎
称空屋内还有自己的东西要骗回钥匙。这分明是在诈骗,
妄图诬陷控告人拉走了她的东西。控告人当即报警,她诬
陷控告人的阴谋才未能得逞。案发后她采用金蝉脱壳的方
式推卸责任,竟说:“我不当家,要问我妈。而我妈(产
权人)不愿赠送你家具”。这显然是蓄意合伙诈骗。
8月12日,法院开庭,躲在西藏旅游的她被法院请回。第
二被告(产权人其母)道出实情:(详见第25页证据5法院
笔录)她既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是共有人,并且在产权人
不知道的情况下,她冒用产权人名义签订合同(见第19页证
据1),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且有盗窃和破坏的犯罪
情节。控告人如梦初醒,当庭撤诉,决定先刑后民。请求
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
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如何赔偿, 怎么量刑? 如果起诉法院,会出什么审判结果?
在酒吧与人争执,我拿小酒杯扔A,却打到立柱反弹到服务员B~的脸上,造成服务员B~面部5厘米伤口,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如何赔偿, 怎么量刑? 对方要求:赔偿15万-22万的 费用作为后期整容,以及前期治疗费用是否合理?(实际住院9天,医疗费用为3400元) 如需赔偿,怎么样比较合理? 如果起
请问:养殖属于什么土地性质?如果租用一定期限,承租方可以获取赔偿吗 谢谢楼上律师的回答!具体的请问养殖属于耕地吗?如果承租方租用一定年限,政府改造时的拆迁赔偿谁有权利享有呢?谢谢?!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玩的一款游戏有很多的职业骗子。欺骗人的方式是,创建与“我的角色名”类似名字的角色在游戏里直接以“我”的身份索要朋友的装备。但是每个角色都有ID编号,比如我游戏里的【名称】:逍遥子 【ID】:59 。 而骗子使用的是【名称】:销遥子 【ID】:42511 。 可是这样很明显的区分方式,很多人
1.诱骗:被告(以下简称她)于2011年6月1日晚,当面写下房屋内所留物品清单。 2.双簧:6月2日早上8点左右。她当着众人的面把房间钥匙交给介绍人门卫师傅,并对大家说;只要控告人到银行取5万元定金给她,就可以回来要钥匙。 3.借故:6月2号她收到定金后,就借故离去。“5万元定金已于当天用在了投资数年的项目上了,无法
2011年6月1日晚,在与控告人商订某小区涉案房间买卖合同时,被告(以下简称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瞒着产权人,冒充实际产权人,虚构上述房屋及其室内价值21000余元的家具是自己的事实,隐瞒自己对房屋及屋内家具没有处置权的真相。以要把室内一对床头柜除外的所有家具留给控告人为诱饵,先把房价增加了15000元,后又附加条
2011年6月1日晚,在与控告人商订某涉案房间买卖合同时,被告(以下简称她)当面写下房屋内所留主要物品清单,并标明物品价格相诱惑。控告人离开后,她冒用产权人其母产权人名义单方面写了个显失公正的合同。 6月2日早上8点左右。她当着众人的面把房间钥匙交给介绍人门卫师傅,并说;只要控告人到银行取5万元定金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