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初公司误导而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要求要在公司工作3年,现在培训还没有开始想终止培训协议,那么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刚毕业到一家中日合资公司工作,当时公司正在建设期,无非提供我们培训,所以公司就先后把我们30多人,送到日本的投资公司进行培训,并且签了培训协议,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让我支付违约金,但是培训协议里的都写着是赴日参观学习没有提到专业技术培训,并且一些环保部门的文件也证实但是公司还没生产,而且我们学的就是为
我是11届毕业生,现在还没有毕业,如下情况,不想去签约公司工作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是11届毕业生,现在还没有毕业,但在今年2月15日与一家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上面公司要求写若违约则需交3000元违约金,而且还要我们在他们拟好的承诺书上签字。当我把协议书和他们公司的承诺书给他们时,只有我的签字,他们公司什么都还没有写,学校方面也没有签字。我没接受公司任何方面的培训,请问律师,这个违约金我
在校生毕业前实习期间签了实习合同,提前离开需要支付合同上所说的违约金吗?
详细情况如下: 我2011年(今年)7月毕业,去年12月13日和某公司签订了一张实习合同,每月月薪500元,4月30日到期。 合同上的一些关键内容如下: ...实习期内若离开公司,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前申请者,按照公司的违约办法进行处理。... 而我现在找到了其他的工作,想要3月底离开,我提前一个月申请
员工因个人绩效差,公司采取“末位淘汰”的制度裁员,员工之前签订了培训合约约定服务期未到期,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吗?
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或者将工作期间的工资 和缴纳的 保险需要返还单位吗?
您好 我想问一下 我弟弟在杭州一厂子里上班 合同期两年 但因为工资太低不想做了 不到合同期 单位不让走 说是 要支付违约金 但单位对他们的培训 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该怎么办 说是要 全额赔付培训费(工资 房租 福利) 这样合理吗
本人在实习期,但是刚进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里实习期开始就算进了试用期,做了一个多月,因个人等原因先辞职,但是合同里有一条:违约金责任:说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一下经济法律责任。1、赔偿甲方因招收、录用乙方说支付的招聘费、办公费用。2、赔偿甲方为其
我是2011应届毕业生,今年和苏宁电器签了三方协议,还在协议书附加了一份补充协议。工作了近2个月我现在想辞职了,但对方明确提出需要我缴纳违约金 补充协议书 甲方: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一、本合同期限三年,工作地点在 南京 。鉴于甲方系集团公司,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集团范围内,甲方有权对
大家好,我是2010届毕业生,毕业之后以管理培训生进入某国外超市,当时在上海签了份合同和协议,协议中规定我们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三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5000的违约金,当时我们在上海进行了为其十五天的培训,剩余两个半月的培训在无锡和常州进行,全程都是在本公司和本公司的领导进行的培训,不存在外派或者有外部人员参与
请问 ,我租用别人的房子 ,那房子算是门面房的,已一次交付一年房租, 为期一年, 没有书面协议 ,现在用了两个月了,我在法律上可以要求房主退钱吗?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了一个协议,协议是关于专项培训服务期的,能够约定培训完如果劳动者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或者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吗?我感觉这个有点问题,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呢? 但劳动法不是规定了只有两种情况才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