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轻微脑震档后。当地医院出院后一直没好转,自行去外地看病,发生的医疗和交通费可否获得赔偿
您好: 我想咨询这样一件事情。我姐夫在松原做点小生意,有天晚上喝了2瓶啤酒,骑着无牌照的摩托车撞到了一个60岁左右的老人(男性),我姐夫马上把老人送进了医院,并且在老人住院期间承担了所有的住院费用(3万5千多元),一开始跟老人商量是只要把病治好,康复出院就不再追究责任,庭下解决,现在离事件发生已过去
月初我哥在通州一家甲级医院检查肝功,被告知是得了肝腹水,需马上住院治疗,让其缴纳五万元住院费。这病容易反复,根治很难,加上我们家家庭条件不怎么好,导致我哥精神上不稳定,工作也没心情做,吃饭休息都不好,甚至有过自杀的倾向,在我的催促下,他又去了大医院做了肝功检查,医生告知肝功能一切正常,原先的病状只是
妻子产前做过B超检查,2次是彩超,都没有检查出胎儿有先心病,可孩子出生后检查出有严重的先心病,妻子去医院检查,医院就和妻子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医院没有检查出先心病是否有过错?再有医院说先心病不是B超一定就可以检查出的,医学会和卫生部规定先心病不在必须检查出的范围,我该怎么办?医院有责任吗?如果要打官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病人11月初在湖南长沙肿瘤医院诊断出直肠癌晚期已扩散,不能手术和化疗,并停止治疗,也就是宣判病人死刑,一个月后,病人又去长沙湘雅医院复诊,可湘雅医院却诊断出并没扩散可以手术治疗,现已手术出院。在此一个多月中病人和其家属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请问是否可要求肿瘤医院对此次误诊作出相应的赔偿?
我丈人(自行车)09年11月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们主责,对方次责(汽车,有保险),至尽医药费1万多点,医院误工证明6个月,厂里工资月57元/天.还有交通费,护理费都不肯赔,问一下是进法院合理还是再协商(对方不肯赔),如果进法院程序怎么样.请你们出庭的话费用大概多少,把握有多大.
误工费赔偿是否需要医院开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书可否作为作为证明?
求助:我于3月28日上班时受伤,被模具压到手指,右手食中环三指肌腱断裂,手术后打了石膏,医生建议暂休一个月后取下石膏。于6月13日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要求以医生建议暂休的时间(也就是到4月28日)赔偿我一个月的误工费,而且是以底薪赔偿。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误工费赔偿是否需要医院开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书
医院无能,可否求偿 今年我们打算要孩子,在成功怀孕后,我们就来到嘉兴人民医院做产前检查,一直说没问题,产前1个半月我们外出到湖州南浔,出现肚子痛,于是就近在南浔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头大,心率快,腿短。3天后,我们再来到嘉兴人民医院再查,可他们这些都没问题。我们不是医生。只能相信医院的诊断。等产后羿天
三岁幼童先天性中环指并指在某一院做分离手术.术后中指部分功能丧失 成半握拳状不能伸直需做二次手术幼童中环指皮肤和部分不肌肉连接 指甲和指骨完好 我要求医院赔偿二次手术费用法律能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