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到外地,且拒付补偿金,员工不同意,是否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
公司7.4号发通知告知客服部门,要全体搬迁到北京,如果7.30号不到岗,就算旷工处理,跟公司人事总监协商过,但是结果就是公司不会支付补偿金,不去就是旷工,现在我们是否需要发一个书面通知函给公司,证明我们不同意搬迁到北京,发了通知函给公司是否对我们找劳动仲裁有什么不利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市,于今天七月下旬搬迁至广东省肇庆市;就搬迁问题,公司并未正式出书面通知,未与员工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亦未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经营地址的变更;员工随公司搬迁至肇庆市期间有正常工作,公司也有正常发放工资,但公司在员工的工资发放中多发三百元作为搬迁补贴,工资条上有显示此项,为期半年
休婚假后公司告知要调离原有工作地点,是否合理合法?但签订合同时,第二条规定: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
休婚假后公司告知要调离原有工作地点,是否合理合法?但签订合同时,第二条规定: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事物业管理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所辖的管理项目。 若我不同意 若我不同意,公司是否有权依据合同解雇我?
请问公司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和办公室行为规范的员工给予解雇处理,是否需要给予补偿?
此员工本月长期迟到,并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公司给予解雇处理(公司员工手册中明确写明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吃东西和睡觉),此员工如后期申请仲裁是否能得到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