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员工随公司搬迁至外地后工作一个月是否默认员工已同意搬迁?
员工随公司搬迁至外地后工作一个月是否默认员工已同意搬迁? 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市,于今天七月下旬搬迁至广东省肇庆市;就搬迁问题,公司并未正式出书面通知,未与员工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亦未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经营地址的变更;员工随公司搬迁至肇庆市期间有正常工作,公司也有正常发放工资,但公司在员工的工资发放中多发三百元作为搬迁补贴,工资条上有显示此项,为期半年;但员工随迁后一个半月,觉得此工作地点偏僻、交通不方便,如果员工此时以“不同意搬迁”为由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予以赔偿,机会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邓邓邓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9-2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