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员工工作期已经满一年,请问是否已经算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那员工提出的双倍工资的赔付是否有效呢? 请问双倍赔偿的时限是不是2008年2月到2008年10月,8个月呢?
我原来公司用的是盗版设计软件,包括PS,CAD,CDR,3DMAX,XP等等,公司为专卖店设计产品,设计室内效果都是用的盗版设计软件(公司专卖店是做服装,手饰,包包的) 且公司还使用百威软件,是一套销售软件,但数据库也是盗版的.公司通过间接卖给专卖店,赚800元/套,光盘里有盗版的SQL. 现在,我原来那家公司去仲裁起诉我,因为辞职导致
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员工工作期已经满一年,请问是否已经算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那员工提出的双倍工资的赔付是否有效呢? 请问双倍赔偿的时限是不是2008年2月到2008年10月,8个月呢?
张律师您好! 我于2007年9月进入公司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现在本人由于身体原因想离职,但是被告知,必须要等一个月后才能离职,请问我真的要等一个月才能离职吗?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赔偿的可能性大不大?(我的证据有: 1、工作证【有公章】 2、员工奖励
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已于2月20日提出申请3月21日离职。离职原因是换个环境。我要问一下几个问题: 1.我于3月23日申请调解没签劳动合同赔偿事宜,公司不赔,我已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现在公司大老板打来电话说没有见到我的辞工单,我是经3老板同意才申请离职的,如今大老板算我3天没上班当自离处理。没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待岗及赔偿问题)......................
律师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a印刷厂(国企,后边简称a)签的合同是从2005.9-2010.9,共五年。在2007年底,a的上级控股公司b轻工(印刷集团的上级,后边简称b)与东莞的一个私人企业《c集团》(后边简称c)合资合作,成立了d印刷有限公司,就是我现在工作的公司。他们合并合资是c出8000万的资金(核算52%股份),a出设备和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我合同里的职位写明是区长一职,起初公司要求工作需要,要将我的职位变更为大店长,后来去交涉,在劳动法不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勉强同意在底薪不变,职位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进行分配。其实就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变相更改了我的工作性质,区长的职务做店长的工作,但和我说明,奖金是根据店长的拿,我不同意,
公司今年4月已经通过人事部发出工作变更函,在不更改我的职位和工资的情况下,变更了我的工作性质,和公司几次协商无果,我还未来得及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可以再次变更我的工作性质。变相的逼我辞职。我2000年10月进的公司,今年已经9年半了,合同去年刚签要到2012年10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