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还,出借人以帮忙借款人卖方为由,诱骗了借款人5张签有借款人名字的空白房屋买卖合同,结果出借人私自填写了大于借款金额几倍的所谓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以此房屋抵债为由起诉了借款人。请问:1、合同有效吗?2.是否有合同诈骗行为,可以报案吗?
本村一村民A诉本人岳父向本村另一人B借2000元,A为其担保,现本人岳父已故。未见生前提起此事。也未见原告持有借据一类物证,不知是否有一个担保人就能可以证明此事,也不知假如其持有借据?是否需要鉴定?因为本人岳父已故无法核实。如果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跪求解决
对方原先承包我的工程,我支付工程款时,对方给我出示收到工程款的收据,期间因对方资金周转不灵,我另陆续借款给对方,借款时对方给我出示的是个人借款条或是收到现金的收条,但对方迟迟不还,所以我准备起诉法院,但对方想以我是支付他工程款为由,不想还款。如果对方拿出我与对方的工程合同作为证据,能证明借款为支付的
甲通过中间人丙向乙借款1.5万元,其中有乙5千元,丙1万元;后甲再次通过丙向乙借款1万元,该两借条债权人都是乙,债务人是甲。后甲提议将两借条合为一张:债权人仍是乙,债务人是甲,借款2.5万元。因乙丙关系较熟,借条由中间人丙拿着,后丙说2.5万中只有5000是乙的,1.5万是丙的,乙主张有1.5万是自己的,一万是丙的,因此
几年前陆陆续续地借了十几万给朋友,09年借款人口头承诺按当时的房价转让一套三室两厅的房(拆迁安置房)给我们,抵借款。2010年的时候,借款人的房屋分下来,但未按当时的承诺给我们三室两厅的房,而是给两室两厅的房,而且2010年房产价格上涨了近30%。所以我们没要那套房,要他还所借的钱,加再上近几年的利息(比银行利
请教一下,我(工程施工方)08年做了工程发包方包给我的建筑工程,并且期间借给发包方负责人用于其他工程的材料购买,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以及借款拖欠至今,现在发包方拿到该工程的款项,足以支付我工程款以及借款,但是08年借我钱的负责人跑了,请问该公司负有连带责任吗,可否问该公司索要借款?非常感谢! 更正: 请教
律师你好,有位广东普宁同村朋友在2010年12月31日打电话给向我借12000元,说做玉石生意资金紧张,我想是同村朋友就借给他,他当天发了个短信是建设银行卡帐号,我就到建行转帐给他,但是他的帐号有问题转不了,我就打电话通知他说帐号有问题,他就说转到他身边朋友的农业银行卡帐号,我当天就转了10000元到他朋友的帐号上,然后过了5
我借款被对方篡改有小写无大写。重要的是当时他们3个人要我以房本做抵押又蛊惑我签了只有签字和手印的房屋买卖协议。我被起诉了。他们只提欠款事不提后面的事。我该怎么办
我亲戚向人借款10万,叫我父母担保,以一处集体用地房屋担保,请问这有效吗?如无效的话,我父母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现亲戚逃在外地,找不到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