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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几年前陆陆续续地借了十几万给朋友,09年借款人口头承诺按当时的房价转让一套三室两厅的房(拆迁安置房)给我们,抵借款。2010年的时候,借款人的房屋分下来,但未按当时的承诺给我们三室两厅的房,而是给两室两厅的房,而且2010年房产价格上涨了近30%。所以我们没要那套房,要他还所借的钱,加再上近几年的利息(比银行利息高),借款人写了张条借,要求延期一年,且在这一年内无任何利息,我们也同意了,在这一年陆陆续续地还了我们十几万,但还有部分的借款没还,现在借条到期了,借款人却不还,说没钱,叫去告他。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去告他的话,赢的几率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蒲燕(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1-0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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