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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甲通过中间人丙向乙借款1.5万元,其中有乙5千元,丙1万元;后甲再次通过丙向乙借款1万元,该两借条债权人都是乙,债务人是甲。后甲提议将两借条合为一张:债权人仍是乙,债务人是甲,借款2.5万元。因乙丙关系较熟,借条由中间人丙拿着,后丙说2.5万中只有5000是乙的,1.5万是丙的,乙主张有1.5万是自己的,一万是丙的,因此发生纠纷,乙找多人从中调解,均未果。后甲将2.5万元给了丙,且丙将2.5万元欠条给了甲,甲将借条销毁。如果乙用原来两张已撕毁的借条诉甲、丙至法院能要回1.5万元吗?借条撕毁是否是作废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m808……(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1-10-27 1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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