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9年进入公司上班,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一直到2008年单位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2011年12月单位因合同期满还有一年即将退休的原因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如何进行维权?还有企业在2008年的时候把我的人事关系由总公司转到了分公司(同属一公司管理)请问1999年-2008年转关系以前的社会保险以及没有签订合同的等维权事项还有没有法律效应,法律是否支持?会得到哪些赔偿?
首先谢谢您百忙之中来阅读和回答我的问题 1 合同到期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需要赔偿我什么损失 怎么计算 依据是什么 2公司08年12月份签订了 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一项是空白的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得到什么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3周末和平时下班后的时间算不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 公司除了支付国家规
我是2003年到2010年在单位工作,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并拖欠了保险金。当时单位只给我补偿了三个月的工资。我想请律师帮我讨一个公道。想咨询一下聘请律师的费用。 我是2003年1月2日到2010年8月31日在单位工作的,但在2004年7、8、9月离开过公司。10份又重新回到单位。
我在97年进公司工作的,每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又签订了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个月?
告知书 同志: 本单位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将终止。根据**公司有关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合同期终止后。公司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故此,特告知您并请您做好相关准备,按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另根据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就有并用工意向征询您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在一家外企打工,因今年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只赔偿我三个月的经济赔偿,我要求从工作开始的年限赔偿,公司不同意,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通过劳动仲裁能得到合理赔偿吗?
关于单位收取押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请专家解答一下啊,谢谢~
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现在我的合同没有到期,并且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我没有犯错误,请问这样的情况按照合同法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