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解决的话如何要求赔偿,
病假期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解决的话如何要求赔偿,工作一年零两个月每个月工资1800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有一个外国朋友在一家外语培训机构教英语,8月初,他因生病请过一次假(也是事后请的假,当时没和单位说),月底的时候出车祸,当天因为被撞了在医院,没和单位联系请假,第二天才和单位联系,但对方不相信,说已经找了老师顶你的课,你可以一直在家休息(意思是以后都可以不用去了)。一周后他康复,再去单位的时候对方就
女方在一家医院工作了九年了,2009年10月休了一个月的探亲假,从12月开始休到1月,是病假。但是在2009年的12月底合同到期了,再跟医院续签合同医院不予理睬,病好好1月中旬来上班,结果让填一个新员工的表,试用期3个月,一切又按新进员工开始对待,太气愤了!!!看医院的意思是一切又从头开始? 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能
1 我工龄年满十年,由于公司几年没有加薪,萌生去意。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是按照合同上的总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市最低基本工资计算呢?(我们合同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几部分)这样计算基本工资是否合理
单位与我们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经办理好失业手续。我们还能对在单位上班期间单位一直断断续续放假而未发生活费的情况要求赔偿吗?
我1995年起在湛江市A公司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社会保险是从2008年6月起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是从2010年6月起给我缴交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填写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起止时
我是2004年3月进厂至2006年6月厂方与我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在2006年6月以后和我签订是厂方正式合同现在我合同到2012年,未到期厂方要协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只认可与我签订正式合同期内的赔偿,应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我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和我协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合同未经过劳动局签字,这样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因为不懂法便按公司要求协商同意了怎么办,只给了我一份补偿金和当月的工资就解除了合同,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把产假期间的工资并且是双份和另一份补偿金要回来,要是不给怎么办
公司要求与我签订劳动解除合同,期间并无任何人与我协商此事,并要求我当天必须签字提交
公司要求与我签订劳动解除合同,期间并无任何人与我协商此事,并要求我当天必须签字提交,3天后发现我怀孕了,与公司申请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公司一直没人回复,如果申请仲裁像这样我有赢的把握吗
如果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能拿到失业金和赔偿吗
如果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能拿到失业金和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