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公司前就已经是深户,按照深沪规定是需要交一档社保,但是公司给我交的是二档,目前已经工作5年,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或者补交
公司让我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结果我上午交上去,下午就让我离职,是否合法,能否要求赔偿
上个月29号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叫我写个离职申请,之前说是3月中旬离职的,领导也同意了,然后我今天上午去交的,下午就叫我去办公室,让我办职务交接手续,明天就离职吧,我去年八月份来到公司上班,当时公司电脑坏了,就叫我先暂时用自己的电脑工作,我就用了,结果后面也没有给我配电脑设备,我中间去提了好几次,当面
我有社保,个人申请鉴定和公司申请鉴定,赔偿是社保怎么赔,公司怎么赔,公司申请鉴定,又是怎么样
我有社保,个人申请鉴定和公司申请鉴定,赔偿是社保怎么赔,公司怎么赔,公司申请鉴定,又是怎么样。急急急急。
公司解散,原公司有人上住房公积金我没有上,请问我谈赔偿的时候是否可以申请赔偿住房基金
公司解散,原公司有人上住房公积金我没有上,请问我谈赔偿的时候是否可以申请赔偿住房基金,谢谢
公司约定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但于去年8月份开始,一直拖欠,到现在为止,12月份工资还未支付。且工资里有扣除社保个人交费部分,但至今社保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正常使用,咨询社保中心后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未交社保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赔偿吗?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在公司工作2年零2个月一直未交社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如果公司无法补交,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我在公司马上工作十周年了,目前担任部门经理(该部门又是分公司),2014年底合同到期了,公司人力资源疏忽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直到2015年6月份人力资源才给我了一封邮件,让签劳动合同,我看合同还是有固定期限的,就没签,后来公司也没有人管,现在我准备辞职了,我可以找公司申请补偿吗? 可以申请多少的补偿?如果
劳动合同期限是2015年5月11到2017年5月11,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为12000,从2015年5月开始公司按6000基数缴纳社保。 现在是否可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并申请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担忧的几点: 1.时效性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时,是否会因为已经存在11个月的按6000缴纳社保为由,认定我是
公司欠薪3个月(约10000多),欠社保9个月,现不开工也不申请破产就是拖着不给
公司欠薪3个月(约10000多),欠社保9个月,现不开工也不申请破产就是拖着不给,本人现怀孕6个月,想请问如何去讨要薪水和保险,去劳动局投诉感觉他们说的都没啥希望一样的呢
借了几家小额贷款公司的钱,其中一家申请资产保全,其它贷款公司起诉是否可以介入保全的资产提供赔偿
借了几家小额贷款公司的钱,其中一家申请资产保全,其它贷款公司起诉是否可以介入保全的资产提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