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未按合同中全额缴纳社保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申请赔偿
未按合同中全额缴纳社保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申请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是2015年5月11到2017年5月11,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为12000,从2015年5月开始公司按6000基数缴纳社保。
现在是否可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并申请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担忧的几点:
1.时效性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时,是否会因为已经存在11个月的按6000缴纳社保为由,认定我是认可以6000为基数缴纳的,从而认为以该基数缴纳是合法的。
2.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规定,是否是公司要以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全额为依据缴纳社保,还是只要按最低或者某个基数缴纳就不属于违法?
3.如果公司行为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并且要求1个月赔偿(工作满一年)
希望律师能就上述担忧进行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00498……(北京)
提问时间:2016-05-1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