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一个是不超过44小时,一个是不超过40小时以
《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一个是不超过44小时,一个是不超过40小时以哪个为准?
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每周工作48小时的,后来才知道是违法的,我的实际工作时间也确实超过法定的44小时,我是不是可以举报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半个月了,我和公司争吵时提到过这个,他们却说“那你去举报吧,有了结果再算工资吧”,是这样吗?
合同明确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但是我每天工作都差不多12个小时,就是没证据证明,因为岗位的特殊性,我在公司都没打卡,公司也是认可的。现在问题来了,我周一到周五8小时之外的,我不要求赔偿,我只要求赔偿我星期六的工资,请问星期六算加班费吗? 如何举证,我只有一份盖有公章的工资表,上面只有说明我每月
没上合同,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要怎么做,
没上合同,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要怎么做,是自己找证据吗
合同里写着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假
合同里写着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假!我们是一天上9个小时过10分钟,每周休息两天!这一点可以告赢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