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义马更换出租车时要求每车交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 每年6000元 8年48000元 并且一次性交清 经过调查全国好多城市都已经取笑了 我们这里还让交 这合理吗
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部价值19万的出租车(车身连同车牌,出租车车牌是永久性使用的,车身随着报废年限的限制,只要更换新车,就可以继续使用旧牌)。因为车是二手的,所以车牌使用费是16万,而车身价值3万。 目前出租车经营权是在我手里,19万购买的车,在社会形式下,我是属于永久性可以经营的,而且出租车公司也口头承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南民三初字第638号 原告(反诉被告)XXX,女,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4402221981XXXXXXXX,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XXXXXXX 原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XX幼儿园,代码77098XXXXX,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XXXXXXXX 负责人XXX,园长. 两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XXX、XXX,分别系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出租车隶属揭阳公司.一直来在揭阳辖区普宁市营运.本来一切营运正常.但自08年12月普宁本市出新出租车后,营运开始下跌.09年7月份普宁再出新出租车(大多数没营运证),并且把新车(羚羊1.3L)的价格炒到16~17万一辆.这样大家都经营不下去了.于是09年9月普宁出租车公司组织罢运,口号是"赶走揭
原、被告属同一村民小组村民。由于原告进城,出卖全部房产和土地,被告由于土地面积少只转包原告5亩土地(双方当时私下商议于2002年以每亩480元买卖),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也未办理过户(数)手续,双方只在被告原土地经营册上经村大队加上原告5亩土地。此后,被告对该5亩土地一直耕作经营至今,该土地应缴纳的税费及应得
河南罗山全国出名贫困县,人口70万,县城人口不足十万,已有出租车160辆,并且每台出驻车每月向县里缴城市经营权费500元,自04年至今已缴3万到5万之多不等。而县里最近表示要放开出租车经营市场【罗山县下属19个乡镇】,不分城乡可换新车重事县城内营运。我们请问律师:1.县里收经营权转让费是否合法?2.县里放开出租车市场
我05年买了辆出租车,出租车有偿经营权至06年8月9号,我是外地的当时没有固定住所,不让顶名。
我05年买了辆出租车,出租车有偿经营权至06年8月9号,又给续加了8+3年的无偿经营权,我是外地的当时05年没有固定住所,不让顶名过户有偿经营权。所以找朋友顶名买的,我这朋友在04年借我的钱至今没还,找他所以很痛快的顶名了,个人没有协议。公司里说这个事公证处不给公证,没有用。有偿经营权已过期,我在过期后07年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