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以电子邮件是否可以作为书面形式?如果当面递交了打印稿的辞呈被领导撕毁,那是不是辞不了职了?
劳动合同解除要乙方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请问这个提前是提前于合同生效之日还是?
劳动合同解除要乙方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请问这个提前是提前于合同生效之日还是别的时间?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