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个亲戚在工地上因为别人的缘故受伤,现在伤残鉴定为7级,协商不成,这个情况是以工伤起诉还是以人身损害来起诉?没有签定劳务合同!
有人(这个人是中间人)想把我家的房子给卖了,我不卖。不止一次的找买家给卖了,都被我给回绝了。之后他给我打恐吓电话,又不由分说的把我老婆给打了,把我老婆打的脑震荡,尾椎骨折(是一个男人打一个女人)。 报警之后,虽然他承认了打人的事,但还不服。 我想知道打人者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我该怎么做?
我老公因欠钱追讨未成,跟对方发生打架事件,把对方打伤,未造成伤残(鼻子肿,未骨折,眼皮破1.5cm的口,缝四针),对方要求五万赔偿,未答应,派出所把我老公先拘了五天。请问,事情发展下去,我们还需承担什么责任,或是对方要求的钱我们还是不同意给,对方是否可能在多长时间内以提供假的受伤鉴定证明,起诉我老公邢事
我想咨询,我的亲人被人砍伤了手,医生证明断了6条手筋,由于砍伤人的凶手案发后就自己去自首,现在他的家人带了他去精神医院检查,如果这种案件我们想追讨赔偿,据我方了解,凶手本人是没有钱的,但是他的家人就有钱,可以作出赔偿,我们有可能追讨吗?
有个民事纠纷 当事人不小心失手将另一方推到在地导致骨折,事发地在崇明,此次骨折完全可以在崇明当地医院治愈,但是受害人要求到市区三级甲等医院医治,并用进口药物,这些药物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请问当事人是不是可以不承担或者承担这些医疗费用 谢谢 崇明是率属于上海的一个郊县,离上海市区比较的远。
两名中国人甲乙于去年初去日本打工,今年2月1日甲被乙打伤,后到医院治疗见好转,但几个月后,甲的伤情复发,需要很多钱,甲想回国起诉乙,又怕明年3月回国后一年的侵害诉讼时效已过,请问现在甲怎么办为好?
前序问题:我弟弟前几天借用一家同行人家的煤炉烘热一些底油,油是用大的铁桶装的,人先行离开一会儿。大约15-20分钟,油桶“砰”来了一声,盖子被炸开,不远处的女主人被爆炸声震到,晕倒在地上,据说头被碰到。送医院治疗,大约5天医生检查后可以出院。但对方担心头会有后遗症,而我们也不可能签字保证以后对方身体出问题
我老婆在2011年10月29号被一男同事打了,到30号晚上我知道了就打电话给对方,但是对方没接,于是我就跟我岳母一起到他工作单位找对方,等找到对方之后,双方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打架过程中,我岳母被对方用手甩到一根不锈钢的柱子上,导致4根肋骨骨折,胸腔有积液;之后我有过报警。后出院后双方调解,对方不肯付任何责任
我是在2010年7月23日夜里11点多在家附近被九人砍伤,当时正是打黑季节,刀长一米二砍得我,这些公安机关已征实,医院当时给我下了两张死亡证明都已签字,第三张又给我家属,我被氧气瓶炸醒了,医生都说我命大,才逃出此节,他们口口声声说砍死我,为什么给他打个伤害案,我心里不服要求找个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分析我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