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老婆在2011年10月29号被一男同事打了,到30号晚上我知道了就打电话给对方,但是对方没接,于是我就跟我岳母一起到他工作单位找对方,等找到对方之后,双方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打架过程中,我岳母被对方用手甩到一根不锈钢的柱子上,导致4根肋骨骨折,胸腔有积液;之后我有过报警。后出院后双方调解,对方不肯付任何责任,也不愿意赔偿,像这样我能打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呢??对方需要付责任需要赔偿么??要的话该赔偿多少,这个标准怎么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73162……(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1-11-29 21:1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