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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致人身损害

打架致人身损害 我老公因欠钱追讨未成,跟对方发生打架事件,把对方打伤,未造成伤残(鼻子肿,未骨折,眼皮破1.5cm的口,缝四针),对方要求五万赔偿,未答应,派出所把我老公先拘了五天。请问,事情发展下去,我们还需承担什么责任,或是对方要求的钱我们还是不同意给,对方是否可能在多长时间内以提供假的受伤鉴定证明,起诉我老公邢事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美的窝(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11-23 22: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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