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实习员工,公司本来规定的劳动时间是8:30-11:30 13:00-17:00 ,可是,现在公司调整时间改为8:30-11:30 12:00-17:00,公司不提供午餐,半个小时的时间根本不够吃饭休息的。想问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这样属于侵犯劳动者利益吗?
员工怀孕,公司要求员工离职是否合法? 急!!!!希望您能帮助我,谢谢!!
您好!我公司是广州公司,在上海工作,我一直在上海工作二年半的时间了,今天2月份怀孕了,现在是第五个月,因身体不好,提出休假,并且是从8月1日开始至明年4月1日开始上班,但公司因我休假时间太长要求我先离职,不批准病假,公司表明说4月份回公司上班再支付我产假3个月工资,请问题是否合法?但我还想知道如果我办了离
我原本在东莞长安镇一家港资生产型公司工作,与该公司签订的是固定劳动合同(从2008年11月1日到2011年10月31日止)。现该公司以与其他公司合作为由将我外派到东莞虎门镇一家公司工作,派驻时间为半年。薪资依然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发放,截止2011年7月28日为止,逾期不去合作公司上班的记旷工处理。公司一共44人现在全部
我原本在东莞长安镇一家港资生产型公司工作,与该公司签订的是固定劳动合同(从2008年11月1日到2011年10月31日止)。现该公司以与其他公司合作为由将我外派到东莞虎门镇一家公司工作,派驻时间为半年。薪资依然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发放,截止2011年7月28日为止,逾期不去合作公司上班的记旷工处理。公司一共44人现在全部
我是一家笔记本销售公司的店面销售员,公司规定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上月工资,本人因个人原因(家中急事)未向公司申请辞职便于17号领取上月工资后擅自离职,本月17天的劳动报酬被全部扣除。现于17日当天,由于一位顾客要求观看展柜里的数码相机,所以我取了钥匙打开展柜,介绍完毕后锁展柜时忘将钥匙遗留在锁头上。20分钟后
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
试用期过了,公司自主延长员工的试用期,三个月过后说不合格职退他,是否合法
我在一个电子小型电子厂里做文员,当时面试时说试用期一个月,过后工资给我调正,可是试用期过了,当时我没有及时问公司我试用期是否合格,第三个月问了几次都没有回复,说考虑,现在月底了说我试用期不合格,我问当初为什么不说,现在才说,他说我不可能记住你什么时候进来的,这个调工资是要我自己提出,还说我试用期一个月时不合格延
该员工没犯重大错误,合同未满,单位提前招聘人员来接替该员工工作是否合理?公司该补偿该员工多少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