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被县邮局雇佣为支局管理人员,要求找人担保,刘某找到我,我就给他担保了。担保书中有这样的话,我自愿为刘某担保支局的管理工作,支局出现的任何经济问题(贪款、占款、动款、担保等)均由我负责。后来,县邮局给支局分配了卖化肥任务,要求各支局筹集资金,刘某筹不到就到邮政银行用三户联保的方式(刘某另找两人形成三户联保其中一个贷款2万一个贷款1.5万,刘某自己贷款1.5万共计5万元)贷款五万元,手续办好后,县邮局直接把款支走(未经过贷款人),后来派人将支款后的三个空折交给了刘某。此后,刘某卖完化肥,并没有将款返还邮政银行。邮政银行从来没有向刘某等三户催要此款。县邮政局人却找到我来要此款,我说那是刘某贷款,有三户联保,应该找他们去要,县邮政局说我们与邮政银行是一家,欠银行的就是欠县邮政局的。我说那三户联保是为啥呢?他们说那就是个形式。我说这个形式是有法律效力的,我没有担保刘某去贷款,我不负责。他们说我们县邮局已经把那笔贷款替刘某还了,刘某也给我出了欠条。那就证明刘某欠我县邮局的钱了(就是欠化肥款),我们就得找你要。我说你愿意还,我没有让你们还。他们就把我告到了法院。审判员在调解时也说那钱就该我还,我说如果是县邮局给支局直接拨款或者就是直接调配的化肥,刘某不还款,应该我还;可是那款是刘某贷款支付了化肥款,他欠的是银行的,你们看他还不上,就说你们替刘某还了贷款,然后与我的担保书条款在搭上边,就找我要钱,这分明是你们和刘某串通了来害我。审判员说,你说那么多没有,三户联保贷款就是个形式,刘某不管先欠谁的,现在他不是欠县邮局的了吗?你就得还这款,你还不还都无所谓,保全你的工资啥都够了,于是,他递给我一份裁决书,上面写着保全了我的工资。我实在是没办法,现在求律师您给指点啊!不然我就得上吊,我微薄的工资要赡养76岁老母亲,还要供孩子上大学呀。求您了!
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我叔叔开着自己的货车帮一厂里(和厂里协议好专门为厂里送货到中国各地)拉货到湖南株洲电力机车厂(生产火车头的),在将货卸完从仓库出来时,不小心将其仓库旁边正在卸货的集装箱给刮倒了,过程中将一齿轮(应该是做火车头的配件)压到了,但是外包装无任何损伤.经过他们厂里相关专家鉴定,说这
律师您好: 去年由于外甥女的高考成绩不理想,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可以办高校统招指标的人,这个人单方面写下了协书内容如下:为XXX所办为正规统招,在毕业时所发统招毕业证,也发派遣证。如有不是统招,负一切责任。 半年后 姐姐才在别人那里听说 给自家孩子办的并非统招,而属于自费生。于是联系了办事的这个人,
甲与乙是亲戚关系,甲卖辆货车给乙,只签协议未办理过户手续,04年3月,乙出事故致一死一伤残。车也无保险,乙肇事时当时报警并将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在交警队做完笔录后离开。以后就玩起了失踪。今年7月,警方网上追逃将其抓获。请问: 1:肇事者乙是属于肇事逃逸吗?会有刑事责任吗? 2:因为甲卖车给乙时只签协议未过户
在此先感谢您的阅读。事情是这样的,家父由于溺水身亡,由于家境困难而且当时没有想到有办保险,所以就没让刑警队进行尸检,刑警队就为家父开具一张死亡证明,只证明家父死亡,并无其他。况且家父已经火化,无从查起。而现在保险公司以无法确定家父的死亡原因不偿还保险金。希望各位律师伸出援救之手,在此万分感谢! 是意
2010年1月到单位实习三个月,实习期满后和单位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说要扣保证金3000,也没说辞职后不给的条款,就说在单位的期间这个保证金一直扣在单位。劳动合同中指明只给交三金(养老、医保、工伤),可是这三金是在签完劳动合同后过了3个月在给交的,交的金额不包括实习期和自劳动合同签订起那三个月的。到
各位律师,你们好。 以下是一些乐清市公安局的回复信函,每次信中都提到“双方承认均有参与纠纷打架”,可是,每次经办民警来做笔录,我都是以‘李文荣为什么要杀死我们全家’来展开;数次的谈话和了解,五六年时间,我从未谈及包括承认或参与的言语(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打他们),为什么乐清市公安局不尊重当事人的权益
西红门理想城。2010年10月收房。几场大雨过后回家看,刚装修的房子地板被泡。原因是外墙有个建筑设计凹槽积水,收房始自4月装修结束,反映多次,物业不作为。现在雨水渗入屋内地板被泡变形。我该如何维权?请指教。 若诉诸法律维权,该如何进行。谢谢!
题: 于2010年11月10我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总房款为150万.签约当天支付了定金5万予卖方.有定金收条.依照买卖协议书约定,卖方应该在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卖房的所有事项,到公证处办理好卖房全权委托公证给我,我则支付总房款150万扣除该房还在贷款的银行的剩余贷款后的房款给他,剩余贷款界定时间是定于,在2010年12月
律师你好,本人2011年4月买了一套房改房,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资金周转不了,现已将这套房子卖给第三方。第三方要办理过户手续。但原房主不给予配合,其理由是:因我买的房子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名誉上这套房子还是原房主的,原房主要与我平分卖这套房子的利润,如果我不同意原房主就采取不理睬的办法。跪求律师指
我们俩公婆因为性格不和,双方都想提出分居,是女人方提出来的,我们已经有了一个5岁的小孩,可是小孩一直以来都是老婆强硬留在娘家抚养的,我要留在我们家给我父母带她们却一直反对,我因为做生意亏了,所以没有办法和她争执,顺他的意思去,现在她提出分居,孩子却不能让我父母带,强行要留在娘家。而更气人的是,丈母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