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有关劳动合同咨询律师

有关劳动合同咨询律师 2010年1月到单位实习三个月,实习期满后和单位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说要扣保证金3000,也没说辞职后不给的条款,就说在单位的期间这个保证金一直扣在单位。劳动合同中指明只给交三金(养老、医保、工伤),可是这三金是在签完劳动合同后过了3个月在给交的,交的金额不包括实习期和自劳动合同签订起那三个月的。到今年也就是2011年6月20日我交了辞职信并在辞职信里说明是7月20辞职。可现在单位说我违约了,没干满两年,要赔偿违约金3000也就是我以前交的保证金在不给我了,而且单位说他们2011年元月份已经把我今年的养老医保交了,若是不干了要把不干剩下的五个月的公司承担的养老和医保的钱给他们退还,他们说他们自己用公司自己的红头文件已经给自己的公司下了说辞职的人要退还养老和医保的文件,而且这个文件是在我没来单位的时候下的,我完全不之情。请问他们这么做对吗?难道我就要照他们的要就给他们了吗?希望能给予解决的办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索亚(青海)
提问时间:2011-07-28 21: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