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本人于8月16日给山东海阳高新纬达公司所属曦岛假日湾汇去2万元。第二天,得知自己的首付款不能到位,准备撤回2万元。19日到曦岛,发现8178号购房认购书已经填写好了。(8月13日,在曦岛,本人曾在售楼小姐的要求下,在空白的认购书上签了名,画了押,但未签时间)该书上的空白部分都是他们分几次填写上。其中认购方,开发方签的日期都是8月15日;在第二款“购买方应于2011年8月15日前与本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并按付款方式规定付清应交房款”。8月15日星期一,本人尚在江苏金坛,且2万元尚未汇出,(建设银行汇单日期是8月16日,高新纬达公司收据日期是8月17日)认购书上的8月15日前需办的条款早已无法履行。 胡律师:根据以上情况,8178号文件是否可视为无效文件,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2万元? 谢谢! 现将8178号购房认购书抄录如下: 认购协议 1、购买方签订本书后7日内,本公司有义务为购买方保留其认购房屋。 2、购买方应于2011年8月15日前与本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按付款方式规定付清应交房款。 3、购买方未能按时与本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的,视为买方放弃认购权利,本认购书自行失效,其已付定金不予退还。认购方对本条款说明内容没有异议。 4、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后,本认购书自动失效,已付定金将全数转为付房款。 5、本认购书须由 本公司签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认购方:陈志仁(已签字画押) 开发商:海阳市高新纬达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 (空白) 地址:(空白) 身份证号:(空白) 销售总监:(已签名) 日期:2011年8月15日 日期:2011年8月15日 置业顾问:成玲 销控员 刘鹏华 合作伙伴确认 环海臧 耿良建 复核,刘X开(X字看不清)
征地拆迁安置房根据锡政发2004年363号文精神,在2010年有关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产权调换问题上是否法律效力.
其中的第三条第5款志愿兵退出现后,由国家负责安置工作。年满五十五周岁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干部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志愿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待遇和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委规定。这是否志愿兵55周岁可安干部待遇办理退休?
原个人为载体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后来经过半年,开发商以个人签订合同无效而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压低了35%的代理费用,因当初项目运行了一半,所以只好委屈低头重新签订了营销代理合同,(因怕开发公司再以理由在反悔,我方注册了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注册资金50万,但没有来得及办理资质证书,
我家是1990年批的房基地,当时是2.5分地,后把自留地也圈到房院内听说在后来的一次全国房基地面积普查后就按普查后的面积算对吗
你好,我在征收办工作,在工作中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把返迁楼房面积计算错了,比如应该是50平米而写成了60平米,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改成50平米。请问这个协议是否有交效,工作人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我丈夫背着我委托其弟将我们共有的房屋卖掉,并且进行了公证,但是没有我的签字,房屋没有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我起诉到县人民法院要求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财产,一审叛我败诉。我已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请问杜律师我能否胜诉?
你好,我这边有两个问题:1.男方在婚前已购一套住房,并有按揭。男方答应婚后房产证上添入女方名字。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女方能否分得一半的财产?2.婚前协议里面签署了一条,双方婚后任何一方出轨,将净身出户。如果男方出轨,男方将放弃自己这套婚前所购住房,作为给予女方的精神补偿。请问协议中这条法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