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
合同履行及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履行及合同是否有效 原个人为载体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后来经过半年,开发商以个人签订合同无效而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压低了35%的代理费用,因当初项目运行了一半,所以只好委屈低头重新签订了营销代理合同,(因怕开发公司再以理由在反悔,我方注册了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注册资金50万,但没有来得及办理资质证书,项目正在进行中);
但目前经过一年的时间(本公司已经投入40万前期费用也和政策挂钩银行方面不能落实,导致我方不能完全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结账方式,是否可以重新约定或按不可抗力情况重新约定合同的结算方式;
问题一:如果当初是以个人签订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二:如果现在没有资质却又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开发商拒绝付相应代理费用,这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追讨应当佣金及相应用于该项目人员等支付投入金额(他们明知道我们没有资质,就此来压低我方佣金);
问题三:本合同还涉及100万保证金,请问这保证金是否合法有效;
问题四:如果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佣金,是否可以起诉,要是我方单方面违约,甲方要求我们赔偿100万保证金,如我方宣布破产,是否不用履行该保证金,是否有其他的惩罚和连带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bo0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1-19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