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公司期间我与公司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其合同内有一条约定为保密条款,内容是这样的:“1.甲方依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服从管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2.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如违反经查实,甲方有权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损害甲方利益程度的大小追究法律责任;……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工作。”合同的签署日期为2008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6日,该合同是公司09年3月份才给我们签署的。目前我已离职,我于2009年6月17日正式离职,离职的手续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来办理的。但是离职后我没有将个人离职的相关手续复印备份,离职时一律交给公司相关部门。离职后我从事了与公司相同的产品,现在该公司知道我在做之后,在收集相关证据来起诉我,请问对此我有胜诉的可能吗?虽然我签署了保密协议,但公司并没有支付我任何保密费用。如果我败诉了,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制裁?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
原来没签订劳动协议,离职时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并且5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这样合法吗?我可以拒绝吗?
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并没有签任何劳动协议,在这经常加班,工作量比较大,而且工资又比较低,所以我现在想离职了,但是老总说走可以,但是要签保密协议,并且5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有权利拒绝签吗?谢谢!...
我跟公司签2年合同,做业务工作,由于公司不景气现在要我去车间做操作工,这样合理吗?
公司状况不好,现在就是要么去车间做,要么自动离职!什么补偿都没有.
我曾经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公司期间我与公司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其合同内有一条约定为保密条款,内容是这样的:“1.甲方依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服从管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2.本合同期内未经
问题1:我与以前的公司签了合同,规定离职后两年类,不准从事于公司相关领域类的工作,不得与公司现有的合作方发生业务联系。并在本公司有关保密的存续期内,继续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如有泄露,公司将诉诸法律给予严厉制裁并要求赔偿损失。本公司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即应赔偿公司5万元;如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5万元
未签用工合同,也未购买保险,工作三个月提出离职,但公司不给业务提成?
公司未签用工合同,也未购买保险,工作三个月因公司随意调整工作时间,不计业务提成了,我提出离职,但公司不给业务提成? 我办理离职手续有份《**公司员工离职移交工作清单》财务,监交人,总经理签名了,我还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 证据:有工作卡、工作中总经理签名(公章)、和客户签合同的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
辞职后公司签订两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工作,合法吗?我看了一下合同,补偿当月工资的20%作为补偿款 不知道有效吗? 刚好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要求必须要签保密合同,才可以发工资,公司是否存在不合法的地方,我们该怎么办呢@ 作为一个电脑工作者不可能,在离职后做其他的吧!
招标单位因(原公司因串通被限三年内不得投标)另一家公司股东大部分相同被拒绝参投是否合法?
原公司因内容雷同,被限三年内不得投标,重新招标时,另一个独立法人的企业参投时,因股东大部分原公司相同,被告知拒绝投标,是否合法?不合法,该如何维权?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本部门领导辞职,辞职报告直接上交人事经理,口头上同意离职并没有盖章确认)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跟公司的费用结报里面还存在个人需要退还公司一部分费用,但是在结报中被公司相关负责人扣报很多实际产生的费用。为了能够早日办理好离职手续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