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仓管的,现在我们公司仓库要从青浦区搬迁至松江区,上班太远,如果我不过去上班,是否能向公司提出补偿?(上个月刚转正)。
本人有些疑问提出来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 以下是详细情况: 现深圳公司要搬迁至珠海,公司名称不同.如果不去珠海工作的人员公司要求写离职单,离职原因:自愿离职.并没有补发损失金给员工,已有人员辞职没得到补偿(只领取了所得的月工资). 问题是,我们与现公司2009年1月1日签订合同为期两年,合同上已注明工作地点为:深圳,
我进公司20多天了,想让公司开一个工作证明,然后办张信用卡,但是公司财务说公司有规定,不让给员工开工作证明用于办信用卡,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法律上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怀孕员工冒公司名义在公司进行环境检测造成其他员工恐慌是否可以辞退,不支付任何补偿?
我公司一名怀孕4个月的员工由于怀疑公司办公环境有问题,擅自请人进公司做环境检测,并将环境检测报告发出给公司其他员工,造成公司员工的恐慌。先不说她个人请的人员检测出的结果是否有公信力,但已经造成公司其他员工的恐慌,她的这个行为公司是否可以将其辞退?而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除此之外,公司还可以做些什么?谢
我在一家属于私营企业的公司做事,从2004年6月进入该公司,经过1个月试用期,但合同是在2005年才签订。由于该公司是一市直机关单位办的,因这个单位领导换人,现在的领导对我十分不满,一直故意针对,已经有5年没有涨过工资,同样是聘用在公司的其他人,比我进来的晚的,都给调整了工资,他却压着不给我涨。曾经因为局办公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今年春天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公司先是请第三方帮公司改名称(一个老板两个公司),将原先的一家公司名称改成了现在的名称,而另外一家公司从6月份也停止了业务往来,均以现在新公司的名称发货什么的,可是另外的这家公司在法律上并没有注销,也没有宣布破产,现在公司在改了名称的情况下又要求迁移厂址,
我是公司的一普通员工,电脑放宿舍,然后去上班了,下班回来发现电脑给人家偷了,门锁没坏,窗户也打不开。也有报警,但还没有结果。公司也不闻不问。还有就是公司的员工宿舍保安室有钥匙。请问公司应该赔偿吗。
1、我公司招聘的员工试用期2个月,但是试用期3天内发现员工不适合公司,辞退了他,这3天应该给他发工资吗? 2、如果在试用期3天内,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应该给他发工资吗? 3、劳动法有具体规定试用期几天内离职不发工资,或者发工资 有这方面的条款吗??
1.现在我公司由东莞市樟木头镇总厂搬到东莞黄江分厂,如果有员工不愿去(劳动合同没到期的), 是否可以得到劳动补偿.两个工厂是同一个法人代表.2.如果搬到分厂签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在总厂的入期日期,这样工龄是否可以累加.
我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现此公司卖给了另一家外资公司,现公司的做法是:新公司给我们每个员工一份聘请书,如果签了,那么就可以在新公司上班了,也可以多拿到一个多月的额外奖金.由于新老公司达成协议,新老公司的地址不换,人事还是与外服签订,工龄不变, 工资不变,只要签个新的派遣信就可以.在这种情况下. 但是如果不签派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