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起在企业工作至今。但是企业从2009年至2014年一直是按照最低标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015年起单位按实缴纳了我的社保,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社保局追溯2005到2014年的缴费基数,社保局说过了时限,不能追溯,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公司连年亏损时,是否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不知从哪里得知一个信息,不一定准确所以想咨询一下。 公司连年亏损时,是否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我在某企业工作6年。但是企业一直是按照最低标准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与我当年平均工资做相差的数额的缴纳数额的补偿?过了追溯期怎么办?找劳动仲裁 管用吗?法院是否立案?? 现在单位说咨询了律师,说已经过了时效,保险基数问题要在当年10月15日之前向劳动仲裁提出。如果过期,就没办法了。这样一来
马上还有一个月就退休了,但是企业在2008年才开始缴纳社保,实际2000年就在公司上班。现要求企业补缴前期的社保费用,企业拒不缴纳。到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了一下,窗口的人说社保是2011年才开始强制缴纳的,现在只能到公司协商,请他们帮忙办理相关补缴的手续,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我该如何维权
工作2年多,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是否过了时效?
2014年1月31日入职,到现在还没有辞职,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双倍工资是否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如果没有过,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单位换老板了,新老板想通过强制降岗降薪来逼老员工自己辞职,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仲裁的胜算有多大,有书面的降岗调薪单据,还有就是单位未按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是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这样合理吗?我没有月实际到手5500元左右,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本企业工作13年,现超过退休年龄三年,期间只能上保险五年,被辞退,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本企业工作13年(2003年至2016年4月14日),现超过退休年龄三年,期间只给上过保险五年,现以减员为由被辞退,且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补缴保险只能补缴养老这一项,其他四险是否可以以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员工? 如果可以
公司补缴保险只能补缴养老这一项,其他四险是否可以以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员工? 如果可以,那么这是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里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