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号与一家店铺签署的店铺租赁合同,为期1年,年租金28000元,每年递增5%,押金5000元。 合同中没有注明,到期后,如无双方书面约定,合同自动续约的说明。 第二年的合同虽然未签,但第二年的租金还是按照第一年合同的约定如期交给了房东,房东出具了收条。 在2011年11月1日房东通知我们店铺到2011年11月5日就不能营业了。 询问房东后得知原因是“由于该店铺是一家超市的后门(消防通道的门),最近消防局查了超市,令他们在最近要把通道整理一下,不能再从事任何营业行为。 当初在签约的时候房东没有跟我们说明任何关于消防通道不能营业的情况。 现在房东让我们在短期内就要搬走。我想咨询一下贵律师,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处理,一般情况房东应该怎样赔偿我们的损失。 我为了开这个店,找了3名工人,还在那店铺周围租了房子,老婆、小孩都在哪里,我们就靠这个店铺营生的。现在他们的做法让我们措手不及,找新的店铺不是一天二天的问题,最起码要2个月。 恳请贵网站律师能帮帮我们。
合同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1年,合同未到期[合同为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作参考依据? 请指教!! 谢谢
我们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逼迫的情况下签的,劳动合同上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我在公司已工作了3年,前面时间公司与我都未签定劳动合同。到了08年12月公司效益刚开始不好就强行按排让一部分员工离职,除应得实际上班工资外只另补500元,公司无人性化的管理让我们很失望。我是一个部门主管拿
首先谢谢您百忙之中来阅读和回答我的问题 1 合同到期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需要赔偿我什么损失 怎么计算 依据是什么 2公司08年12月份签订了 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一项是空白的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得到什么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3周末和平时下班后的时间算不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 公司除了支付国家规
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文体二楼西厅出租给乙方,开台球厅使用,租期为壹年,租金为贰万元整(20000元)租金一次性交清。 2、无论什么原因,在承租期停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房租概不退还。 3、承租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负责甲方现有房屋的设施
我从2008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签的2年到2010年5月19日到期。到期之后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从2010年5月19日到2012年5月20日为期2年。可是2010年10月份公司准备不再中国继续发展,单方面解约合同,公司也没有什么书面通知,只是领导和我们口头通知了一次。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2010年3月1日与银行签约,为其发展POS机业务,包括市场营销和终端的安装与维护,我们是季度结算一次,日常开支是由我们先垫付的。按照合同规定,我们于9月30日进行三季度的结算,可对方提出业务叫停,不让我们继续发展,而且三季度款项至今未结,对方总以领导忙等借口一拖至今。给我方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是按照一
我在2010年7月23日承租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月租1000元,租金付了一年,外加1000元的押金。但是租住了一个月后,晚上10点回家时在租住地附近遭遇歹徒尾随,差点出事,安全受到威胁,一个女孩子不敢再租住下去。已提前2个月跟房东说想解除合同,房东不肯。在合同中有一条这样写到: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前解除合约,需提前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