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到一家公司,但一直到2011。10均未有书面劳动合同(因为我跟老板是朋友),其它同事也没有,现在我和老板有了矛盾,并于2011。9。20日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旷天把我除名,让我签字,我未签,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吗,可以主张哪年至哪年的,另这样的除名合法吗 后来在我和老板出现问
我的移动的电话在通话的时候被移动公司强行中断,而且只有几分钟的电话,提示我欠费,如果我在打这个电话之前就欠费,那我的这个电话应该拨不出去,拨出去了,在电话中欠费,那也应该等我挂了这个电话,在禁止我使用,怎么可以在在通话过程中强行把电话中断呢,如果客户正在谈一个重要的生意,如果客户在恋人超级,如果客户
本人于去年11月通过劳动派遣公司正式进入美国XX公司上海代表处(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的,但美国XX公司也与我签订了一份英文协议,上面写明员工每年享有15天带薪休假(含10天事假,5天病假),以及年终奖为年薪的12%(第二年5月发放)。本人在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忠于职守,不料却于前几天突然被要求签署
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交社保,转正后才进行补交,公司是否违法,能否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交社保,转正后才进行补交,公司是否违法?能否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这三项,是否违法?
哺乳期请病假,公司以旷工为由口头辞退,不发工资不缴四险一金,是否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在哺乳期并签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因病请假一段时间,近来公司一位负责人不同意我的请假,以找不到假条,累积了四个月旷工35天为由口头逼我自己离职,我不同意,公司停发了工资和四险一金。请问: 1,公司这样做是否对? 2,如不对,这样的实际行动是否已形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因负责人已歇斯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