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4月23日与公司签定合同,到09年10月27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公司裁员,但赔偿只有赔偿金额的70%,现在已经签完离职单了,还能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
我于2010年4月19日到现在的公司参加工作,已经满8个多月了。转正后工资4000,车补、餐补、话补共840元,季度奖金2400(三季度已开,四季度没开)。今天上午我们部门领导口头通知我,公司由于部门合并,裁员两人。下午让同事转告我,公司让我们下周一办理离职。请问各位律师,公司这种不赔偿,人事 部门也不协商的作法,是否
公司裁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2年,工龄半年,想咨询赔偿问题
公司裁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2年,工龄半年,想咨询赔偿问题 您好,今早接到通知说公司裁员,让我明天就不用上班了,并额外补偿1月工资 但我们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工资2000整,一部分为交通补(发票报销)、通讯补(发票报销)、餐补(发票报销)共1200元 那我额外得到的补偿1月工资应不应包含那部分福利报销
我是2010年1月份到公司上班 是国企 但是那时没有拿到大学毕业证 是以实习的身份在公司上班 工资也就很低 10年7月份拿到毕业证之后 公司以各种原因拖了2个月 一直到10年 9月份才按正常员工待遇 5险一金 在今年2月份与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但是现在公司由于改革 裁员 应该给我们什么样的赔偿? 非常急 在线等 谢
您好,因我的公司效益不好,有计划裁员,说按相关劳动法赔偿!我在这家公司己做了10年多了,是2001年1月份进厂的,一直都是没有签合同的,好像也没有买社保,针对我这情况,如果裁员是怎么赔的?具体是怎么算的?谢谢赔偿只是按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吗?还是有算全勤奖、奖金? 我真的很迷惑!万分感谢!
我2008年2月29入厂,现公司因经济性裁员,给予我三个月赔偿金,以及没有提前通知的一个月赔偿!但都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这样的合法吗?还能去找仲裁吗/
我从2002年9月进入公司,每2年签一次合同到2007年12月31日,从2008年1月至今,已签完无固定合同,请问律师我应得到多少的赔偿?
女性 54岁,在鞋厂工作11年,平均月薪200元左右。2011年5月26日公司公布从6月1日起解除50岁以上职工合同。两条选择:一:按工作年龄补偿每年1100元(东莞最低底薪一月1100元),合计:11000员,解除合同。或者二:如果继续留在公司则每天以75元来结算工资,其它食宿工伤等一概不负责。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是工作到55
我合同在8月份就要到期了,公司现在说,要做也可以,要去外地的工厂,到期也给我们开了,我现在不知道公司现在要赔偿我那些 我是2010.8.15进的公司
公司内部说是做出调整,有些岗位将取消。领导让所有的人员在去竞聘剩下的岗位。到时事必会有一些人员会没有岗位。这些没有岗位的人员,公司说可以帮忙从财务调整到业务岗位。请问如果不接受这种从财务到业务岗位的调整,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