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职的公司需要签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在补偿金这一块公司给出的只有200元/月,按年支付。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的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第二十五条 竞业限制补偿费应当在员工离开企业后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月支付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目前公司的说法是就是要按200元/月,按年支付这样来签,明显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我想请问的是,签了之后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离职之后,再从事相同的行业,这份竞业禁止对我有没有法律效力,我需不需进行赔偿,该公司在赔偿上写的是10万至20万。
A和B一月份合伙代理某产品,谈好每人出资10万元,每人占公司50%的份,并签署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实际运作时A实际到帐9万,B实际到帐7万,均未达到要求款项.二月份因某产品的生产企业取消了代理制不再继续供货,公司被迫关闭,此时已经用于经营的各项费用6万,剩余9万,请问各位高人,A和B的损失改如何界定?剩余的9万元又该如何分配?
公司业务不好,现在开始裁员,只说发完工资,未提及补偿问题。在公司工作6年了,我能要求哪些补偿?今年初签过一份劳动协议,公司有三险,若暂无单位三险谁交?谢!
我在一家企业从事设计部经理的工作,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和一份保密协议,公司每个月支付350元保密费,包含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保密协议规定我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到竞争品牌工作。现我辞职去了竞争品牌,离职后公司没有给与竞业补偿,公司现起诉我违反了保密协议,要求我一年不能上班,那我这一年没有收入怎么生活,我想
我在一家企业从事设计部经理的工作,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和一份保密协议,公司每个月支付350元保密费,包含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保密协议规定我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到竞争品牌工作。现我辞职去了竞争品牌,离职后公司没有给与竞业补偿,公司现起诉我违反了保密协议,要求我一年不能上班,那我这一年没有收入怎么生活,我想
《深圳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中的竞业补偿金问题 1.是否对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有效? 2.报酬总额是否是实际银行到账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3.如果企业威逼离职人员而达成的补偿金(即不足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是否有效? 1.是否对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有效? 还是说只是针对技术人员? 2.报酬总额是否是实际银行到账工
我们是深圳一家企业,现在想对其中一个销售/业务签订竞业限制, 1. 请问应该根据哪个条款作出? 2. 赔偿金额比例如何? 3. 如果该员工的基本工资为1500,效益奖金,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保密费等每月给该员工的实际发放到银行卡上的工资为8000元,请问竞业赔偿金是基于1500还是基于8000元?
07年9月签订一个三年合同,其中约定三年期满则发放补偿金(三年工资的60%,绩效不同,比例不一样),离职则此钱作为竞业禁止补偿金,2010年9月合同满期后,公司支付此补偿金,签新合同(新合同是普通合同,没有这个补偿金约定)后干了4个月辞职。离职时被迫签订一个竞业禁止承诺书,限制两年。请问: 1.根据劳动法,这个竞
按照国家规定,广东省婚假规定晚婚是13天婚假,但我们公司是规定是10天婚假,还影响到工资,绩效奖,全勤奖,等发放之类的,这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