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999年受贿5000元,在十年之后的2009年又受贿5万元,问:王某1999年受贿5000元是否应追诉?
该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是否应追诉王某1999年的受贿罪?
我朋友借给别人壹拾万元,借款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约定还款日期为2009年5月10日,我做了担保!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归还,请问过了法律追诉时效没有?
你好 我是05年11月在信用社贷款18000元,在09年以前从来没有信用社的任何人以什么形式通知过我还款,在11年3月28日他们信用社出示了一份还款100元利息的证据。以此起诉到了法院
原单位2006年4月份欠我养老金5千多元(我在调往别的单位时,当时原单位没钱,是我先垫付的,有原单位开给我的收据)每年我都电话向经办人追讨此款未果,2010年到2011年我又向新任领导追要,由于单位挂起没要成。如果新任领导能开给我追讨证明,我能不能算时效有效延续?
我公司是做通信产品代理的在09年4月与工厂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合同中明确规定:我方可以无退货。合同到期时我方提出退货,对方一直以公司走流程或在申请等理由拖延,到今年2011年6月对方又提出退货超出合同有效期为由拒绝退货。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公司是否超过合同追诉时效。(同时在此期间我方有
尊敬的律师您好:2006年8月2日在未发生包庇刑事案件的前提下,2006年9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以王某涉嫌包庇为由对其采取刑事拘留31天的强制措施,后以证据不足释放,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至今该案件还差4天就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了,请问:追诉时效过期后北京市公安局仍拒不依法撤销案件我应该怎么办? 1、涉嫌被包庇的人
在2003年我借公安局的车出去玩,途中肇事有一名男孩重伤。事发后公安局领导找单位司机来顶替和赔偿当事人,我属于肇事逃逸吗?如果是追诉期是多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03年交通肇事有人帮忙顶替,受害人(不知道开车的是谁 也给他赔偿了)请问现在过没有过追诉的时效。
案例: 吉某于2004年08月,借用他人资金500万元,进行验资,取得了验资报告;同年08月16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0年01月,根据报案人的控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吉某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从2005年至2009年都向工商部门提供了虚假的审计报告,从而顺利地通过了工商部门的年检。案件的性质是虚报注册资本罪。现在有两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