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十年前被领导给承包了出去。我们被迫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如今因为这块地被政府卖给了开发商,我们单位面临拆迁,上级领导决定将我单位撤销,职工买断工龄回家。这种情况下,我单位职工要求单位补交以前所欠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并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请问法律方面我们除了以上能争取的权利,还有哪些可以争取的?另外,职工的补偿金里面有没有标准之分?因为我单位人员有事业编制人员,有全民固定工,有合同制工人三种。还有部分全民固定工是专业院校毕业的,在校时间算工龄吗?谢谢!
父母都是国营单位的老职工现已退休,单位现在做集资楼(危房改造)说只有正式职工有资格分到,而我们兄弟两都不是正式职工(家属)且都无房,不像有的正式职工(特别是领导)在街上买了房子还有资格分集资房,请问我有分房的条件吗?
您好我是一名水产供销公司下属的水产站职工 ,水产站在98年停产至今。在停产期间由于领导换届将职工的档案丢失。职工的保险从04年至今没有给交。公司在08年未召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将水产站内车间.生产工具及职工的宿舍以16万元30年承包给他人,并要职工搬出。对职工也没有别的安排。请问 我们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集体住宿用地规划后用于房地产开发。我是94年进单位的,现住的集体住宿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