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早上9:00上班。12.00下班, 13.30上班,17.45下班,周六上班9.30-12.00, 一周没到40个小时,不算加班费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没有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和加班费的,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经济赔偿。 公司到现在还没给我发2月3月的工资,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追加仲裁? 2008年9月自今3月20日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追加仲裁?谢谢!
多名员工集体咨询:无正规合同。不上保险,加班费,个税缴纳凭证,以及试用期转正式员工后的工资差额问题
我公司多名员工集体寻求各位律师帮我们解答如下多项问题,请求帮助! 1. 无正规合同:我公司于2011年3月及4月给我们两个版本的合同来签,合同都是打印版,填写的位置为空白,签署日期让我们填写为入职日,合同期1年,试用期3月,并且两份合同的甲方(公司名)均不是我们所工作的公司名。 2. 不上保险:公司一直以公司
口头约定工资1500元,但劳动合同上工资为固定+绩效,每月上30天班,在没有法定节假日哪个月工资为1730元,不知道加班费应该是多少?230元加班费对吗? 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制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该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在密云) 工作一年没给任何工资 当初答应给3000工资每月 现在只承认2000每月 该公司没有任何手续 也行吗 为什么有的律师说不行呢 只能去法院
我在一家干洗店干活。执照有没有不知道。老板也不告诉我们她叫什么名字。经常拖欠工资。去干活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考勤卡之类的。但是我们被拖欠工资的人达到10几个。就想问下能不能得到法律援助。有没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