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双方是熟人,2010年底经双方协商,我们购买对方一套二手房(在市中心),已协商好分批付款,钱全付完后再过户,第一笔钱付款给对方后我们签了购房协议和收款收据(没有去公证),2011年初对方又以此套以前底押给了银行为理由,想要终止此套房屋交易,并说好三月份将钱还给我们的(我们也没有要求他们赔偿什么),可是对方一托再托,说是今年10月初钱一定还给我们的,现在他们又说他们两公婆在闹离婚(他老婆告诉我们其实这套房是没有底押给银行的,是她老公不愿意卖了,让我们直接要房),现在她老公又说此房的房产证底押给了其他人(不是银行),钱一定在10月23号前还回给我们,没钱房子就是我们的,而且因为这件事,我们今年多次错过其他购房的机会,现在不知怎么办才好??请指教~~~~~
黔南州是否有购房纠纷的仲裁委员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如遇纠纷应向黔南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如果黔南州没有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仲裁委员会该怎么处理??请给予答复,谢谢!
前期购房,通过中介购买2手房,当时签订定金合同,房价为120万,违约金为10%,中介费3万,但是3天后我发现该房不值这个价,与中介沟通后,中介同意退回中介费,并且合同也撤销,但是房主却拿着那12万不肯归还。这种情况下,我想要回我那12万该怎么办?同时我想问下10%的违约金是否偏高,有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我是一名盐矿退休工人,原居住矿山,距离县城25公里。2009年9月得知县司法局公开向社会出售职工宿舍每套4万元,我及时报了名,在2009年10月15日交清房款,拿到了房子钥匙。当时县司法局只向我开了收款收据,嘱咐房子全部卖完后再通知我办房产证,可能要到2010年春节后。因为是司法部门办事,所以对他们很信任,叫等着就等着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与2011.3.25徐州达蒙达盟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首款付清,合同上注明余款要求在2011.4.15缴清。房产公司指定代办公司办理商业贷款,一切手续程序合法,2011.4.10和中国银行签订了购房商业贷款。购房税以及其他费用也在房产处缴清。贷款迟迟不放,现在房产公司给我下了催款通知和律师函。限期15天内
我于2010年10月份以按揭的方式购房一套,当时合同上的面积为129.64平米,而前两天开发商打电话交房却告知房屋面积缩水了,只有123平米,差了6.64平米,直到现在我还没去收房,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能得到开发商的赔偿吗?
我于2011年3月份底与开发商签定了一份房屋《联建协议书 》,(因当时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协议书,所以就以联建的形式签了协议书),在协议书上并写了建成后我应得的具体的单元号、房号和楼层是负一楼,单价和总价款,并写明了“乙方在与甲方签定《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意按双方确认的方式提供全部余下建设资金”,在
李律师,我是外地人,因为最近要购房结婚,国庆的时候在宝山看好一套二手房。付了10000定金给中介,中介开了收条。第二天中介拿了房东的收据将之前收据收回去了。现在由于我信用有问题,贷款不够,买不了,房东只同意还7000元,怎么办?谢谢! 注:合同上没有写贷款不到,算不算违约!但是当时中介口头有说,这个情况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