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因为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所以公司提出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公司在补偿金方面与员工发生了分歧。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工资。公司认为的平均工资就只有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而我们员工认为除了这些以外,还应该包括高温补助;过节费;绩效工资;等所有收入加起来的平均工资。而且公司在今年也没有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社保在购买),按照劳动合同法,好象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另外,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现在的办公地址在成都,注册地址在南充,对于住房公积金这块也没有给我们购买,请问公积金是否为国家强制要求购买 。 针对我公司的这种状况,我们员工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盼速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企业违法,职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本人因企业无故拖欠工资,上诉至法院,企业败诉但拒不支付,现本人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目前企业为了躲避劳动补偿,即不安排工作,也不解除劳动关系,各种保险也被停止。企图逼本人主动辞职。本人打算请求法院判定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关系,工龄30多年,年龄52岁,怎样做才能维护个人利益
这 我是XX建筑公司的一名现场施工员,从2006年2月开始在该公司施工员岗位上班至今。2006年2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第二年没有再签订合同,但仍在原岗位上班。第三年又与公司签订了以某工程完工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工程基本能在6月底完工。由于该公司是浙江企业,公司以外地企业不方便为本地职工购买保险为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我1990年12月参加工作,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合同,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200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否分段计算补偿金?与公司强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样吗?
我是2002年3月在某单位开始上班工作的,原合同是3个月签订一次,后来转为了两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但用人单位未发放书面通知的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是按2005年后进行的补偿,在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未购买各种任何保险,月工资加其它福利加奖金有1643元,请问罗律师,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我想问一下补偿金低于最低基本工资还是按照前12个月算,然后公司工会再给予补助这种作法是否合法?而且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却让我写辞职申请而没有解除劳动同意书,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以前的同事也是因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前12个月算的,补偿金低于基本工资但公司称工会已给予了补助。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有,是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
我公司有一员工工作未满二年,消极怠工,想拿一笔补偿金,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予其二个月工资的补偿,也需要提供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