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使用假身份证入职,工作2个月被公司发现,和员工沟通,员工无法解释原因选自自动离职,离职后公司扣发员工当月工资,是否合法。
请教下各位律师,我公司里一个已经辞职的员工,我们现在查到他的身份证名字和号码不符,用的假身份证,请问报案的话警察会受理吗?公司能起诉他吗?能要求他退还所有的工资吗?
我司计时员工上班时间为5天8小时,其余为按劳动法拿加班费。计件员工按计件多劳多得,公司普工一入厂签合同,无试用期。厂里有明文规定,不可辞急工(需提前一个月辞工),辞急工需扣一个月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可是我们在签合同时是没有试用期的,直接签订一年期限的合同
多名员工集体咨询:无正规合同。不上保险,加班费,个税缴纳凭证,以及试用期转正式员工后的工资差额问题
我公司多名员工集体寻求各位律师帮我们解答如下多项问题,请求帮助! 1. 无正规合同:我公司于2011年3月及4月给我们两个版本的合同来签,合同都是打印版,填写的位置为空白,签署日期让我们填写为入职日,合同期1年,试用期3月,并且两份合同的甲方(公司名)均不是我们所工作的公司名。 2. 不上保险:公司一直以公司
(上海籍)员工已休完产假4个月,一直不来公司上班,公司应该对该员工如何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律师您好,我就职于某国企公司下的一部门,于去年10月至今(3个月试用期),由于公司方面,我们所在的员工都未能签署劳动和约,薪资待遇都是口头协定。 从5月份至今,由于效益不好,我们都未能拿到工资,问部门领导和公司法人,都问能得到答案,一再的推卸责任。 现在我想离开,但又担心工资问题,不知是否能拿到。 所以
我妹妹在市区从事幼师职业,私立学校,上班时未签任何劳动合同什么的,他们学校每月10号发工资,因教师人数不够,发6月工资时,学校借怕人员流失为理由押扣工资,我妹妹8月1日递辞职报告,学校要求8月底才能离职并结清工资,可是因我妹妹有需要考试所以要提前离职,故在8月9日离开学校。学校现在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并我妹
今年5月份刚进入国美 就任电脑柜营业员 然后主任就问我们要身份证复印件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就给了 到现在 才知道主任是为了自己赚外快 用了我们员工身份证办理了以旧换新 现在自己要买家电做不了以旧换新 主任也不给我个说法 我该怎么办? 到上头投诉她能有能力压下来 难道我就没办法了么?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
公司最近大量招进一批新的员工,他们是由职介所从四川某个农村统一招聘入职的,差不多80人,他们每月的工资不是发放给本人,而是由财务统一核算给职介所的人,然后再由职介所发放到他们手上,据了解公司每月核算给他们的工资每人差不多三千块,结果真正到手的才一千多,几乎是一半的都被职介所给扣掉了(伙食由职介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