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属于国有矿业单位。单位给我分了一套住房居住,办理了租赁证明,实际上是福利性质,可以无限期住下去。后来我弟弟暂住。现在我弟弟不愿搬走了。他讲要我给他装潢钱和其他损失。我到法院立案起诉要求我弟弟停止侵占我使用公房的行为交出钥匙搬出物品,法院却说有最高院规定,公房使用权纠纷不给立案。请问法院的做法对吗?我不能通过法院诉讼吗?
我爷爷有三个孩子,我爸爸,姑姑和叔叔。 有一套租赁公房,为两居室,分别由我爸爸和叔叔居住,承租人为我爷爷。 1987年原户口本分为两本,分别是我爸爸一本(三个户口,爸爸、妈妈和我),叔叔另一本(四个户口,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女儿和爷爷)。 姑姑是插队去了外地,在当地落户结婚。1992年姑姑的女儿作为知青回
我爷爷有三个孩子,我爸爸,姑姑和叔叔。 有一套租赁公房,为两居室,分别由我爸爸和叔叔居住,承租人为我爷爷。 1987年原户口本分为两本,分别是我爸爸一本(三个户口,爸爸、妈妈和我),叔叔另一本(四个户口,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女儿和爷爷)。 姑姑是插队去了外地,在当地落户结婚。1992年姑姑的女儿作为知青回
2001年,我们家平房准备拆迁,当时大队问我们要不要房,可以预交8万元先住着,算是周转房,我爸就找到我姑姑,于是我姑就替我们交了这8万元,我姑一家就住进去了,我爸跟我们说让他们先住着,我们也同意了,到了2003 年,我们家平房就拆了,当时也签了拆迁协议书,分了两套楼房,分别是我姑一家住的一套还有我们现在住的一
1997年动迁时我和奶奶爷爷和我父母户口在一起,动迁后分到一套三房一厅的公房(其实是两房两厅),承租人是我奶奶,最近我爷爷刚去世,我大伯的老婆就提出分我爷爷的使用权,(大伯已死亡,他们户口没在这套公房里面)我爷爷没退休金,一直是我们一家照顾他,他住院费也差不多是我们出的,注(我爸爸在1991年买了一套公房,在动迁之前买的
2006年,我爸把我家拆迁分得的具有使用权的公房卖了,卖给了我姑姑也就是他妹妹,是在我和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后来才知道,他卖的房子,是单位分给职工的,我们一家三口共有使用权,也就是每人三分之一,他没经过我和我妈的同意私自卖了,侵占了我们使用该房的权益,当时距现在已经5年了,当时平房拆迁时,拆迁协议上写到
A处公房,调配单4个人(爷爷,奶奶)--已死亡,叔叔和我爸爸 其他人户口迁进--我妈妈和我,知青姐姐,叔叔后来结婚(老婆和他女儿)加上原来叔叔和我爸爸的户口总共7人,并在一起居住! 1996年我叔叔福利分房拿到房子并承租,当时的情况如下: 1.调配单上写的7个人的名字,受配人是我叔叔和婶婶 2.叔叔的女儿84年出
我租了一块土地,按照以下合同签的,但该地一直有纠纷,我一直没法使用该土地,请问我该如何起诉?
说明一下.,我打算从甲方手中租下一块土地,村集体土地,这块地是甲方几年前跟村委会租下来的,属于转租给我。 合同如下, 甲方, qqq 乙方,yyy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入股合作协议如下 1 甲方将其自己承租的某某地方45亩承租地交与乙方合作,由乙方在该宗土地上合法经营。 甲方不参与经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
我租了一块土地,按照以下合同签的,但该地一直有纠纷,我一直没法使用该土地,请问我该如何起诉?
说明一下.,我打算从甲方手中租下一块土地,村集体土地,这块地是甲方几年前跟村委会租下来的,属于转租给我。 合同如下, 甲方, qqq 乙方,yyy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入股合作协议如下 1 甲方将其自己承租的某某地方45亩承租地交与乙方合作,由乙方在该宗土地上合法经营。 甲方不参与经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