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8日。 我被福建一位私人承包商邀请到沙市区某钢厂工作。在工作5天的时候,由于乙炔管的质量问题导致起火,烧伤了屁股和腿。医院鉴定为2度烧伤%1。至现在受伤部位已留下不可恢复的伤疤,由于在工作前,老板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且工伤保险。 请问我该如何索取我应有的赔偿。谢谢
2011年1月30号小腿及足背部在工作时被铁水烧伤,3度5%4度1%并有大片骨质外露,股指坏死,清理
2011年1月30号小腿及足背部在工作时被铁水烧伤,3度5%4度1%并有大片骨质外露,股指坏死,清理坏死骨质并植皮。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可以评几 级伤残?
2011年1月30号小腿及足背部在工作时被铁水烧伤,3度5%4度1%并有大片骨质外露,股指坏死,清理
2011年1月30号小腿及足背部在工作时被铁水烧伤,3度5%4度1%并有大片骨质外露,股指坏死,清理坏死骨质并植皮。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可以评几 级伤残?
老板要求到其单位工作,但不签书面劳务合同,又不付劳务费怎么办
6月15日,本准备到一个单位工作,但另个单位的老板非要求到她的单位去,只有口头,要求书面劳务合同,老板不肯,三个月了,不付劳务费
2011年9月18日。 我被福建一位私人承包商邀请到沙市区某钢厂工作。在工作5天的时候,由于乙炔管的质量问题导致起火,烧伤了屁股和腿。至现在受伤部位已留下不可恢复的伤疤,由于在工作前,老板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且工伤保险。 请问我该如何索取我应有的赔偿。谢谢
公司从10月开始实行新规定,规定如下:"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原则上实行双休工作制,因事务所工作性质特殊,每年1-4月周六正常上班(实际每日工作时间为7.5小时,剩余0.5小时上班时间弥补1-4月忙季周六上班时间)",请问公司这样安排是否违法?
因为工作问题与同事发生争执经领导调解已结束,但第二天对方在公司门口伙同其父亲对我进行殴打,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