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到现在都没见过劳动合同 听说是老总代签的 并办了保险 请问老总代签有效吗? 赔偿的话要怎么赔偿?谢谢!! 如果是我自动辞职的话有赔偿吗?
1.公司以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为前提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公司不负责缴纳我的社会保险,对我
我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领导若决定聘用我,工资照发,但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
我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是06年三月到09年二月底到期, 公司在二月九日才通知我到时不在续签, 请问我可以
我在公司服务了三年, 是不是可以拿到至少三个月的赔偿呢? 公司现在只同意给我一个半月的补偿, 而且还是按照市平均工资的三倍
公司和我5年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在我离职时公司要求我签保密协议,要求我5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保密协议中说保密费含在工资中了,但在我们的工资袋上没有保密费的体现。我签了保密协议有效吗?负什么样的责任?
公司可能被收购或是被人接管,那么我与公司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海外进修服务合同还是否有效呢?如果我不想在公司被接管后再继续为公司服务时,我是否还要赔偿海外进修服务合同中的培训费用呢?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这样合同是否有效?我是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帮我缴保险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其实是公司自己加上去的 合同还附带有竞业限制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偿几万块 这样的合同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 而不赔偿违约金
我去年跟我们厂里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我们厂以前从来没签过合同,我在这里做了4年,在我记忆中,我们厂的所有员工也只有那一次签了,后来的员工都没签什么合同),当时老板说这份劳动合同根本就没有用,只是为了应付劳动局的检查和政策,也只签了一份,由厂里保存!可是到今年我突然有事,要辞职,没想到厂里竟然以这份合同
国有企业变成中外合资公司后 职工与新老企业的两份劳动合同是否都有效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劳动合同。当企业在1997年与外资企业合资后我们到了新公司,没有任何说法或补偿。新公司与我们又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新公司要依新的劳动合同法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我们可以拿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去找依然存在的老国有企业要求安排工作吗?或给我们身份补偿?
劳动合同不规范,合法有效吗?现我要离职,但是公司讲要扣一个月工资。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XX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XX 注册地址:XX 经营地址:XX 已方:A。。。。。。(具体的一些A的个人资料) 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A(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中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宗旨,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