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又重新又订立合同,原合同作废,这样合法吗?
我在一家外企(挪威)公司工作,现在把所有股权转让给国内的民营企业,而转让以后又没公布过,员工毫不知情,只知道公司换人了,而现在的公司要求员工一周上六天班(每天8小时不给加班费),原来订立的合同作废,现在重新订立合同。我的问题是一周上六天班(每天8小时不给加班费)这样合法吗?原来订立的合同未到期又重新订立合同,这样合法吗?如果员工不愿意重新订立合同而被公司解雇这样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合同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1年,合同未到期[合同为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作参考依据? 请指教!! 谢谢
我们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逼迫的情况下签的,劳动合同上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我在公司已工作了3年,前面时间公司与我都未签定劳动合同。到了08年12月公司效益刚开始不好就强行按排让一部分员工离职,除应得实际上班工资外只另补500元,公司无人性化的管理让我们很失望。我是一个部门主管拿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这样合同是否有效?我是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帮我缴保险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其实是公司自己加上去的 合同还附带有竞业限制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偿几万块 这样的合同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 而不赔偿违约金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公司开除司籍,并处罚金十万。理由是本人为服务的公司(不是本人的公司,与本人的公司有合同约定的公司)提出本人在为其工作期间有违约行为并处以二万的罚金。请问本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本人应该如何去办?
我从2008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签的2年到2010年5月19日到期。到期之后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从2010年5月19日到2012年5月20日为期2年。可是2010年10月份公司准备不再中国继续发展,单方面解约合同,公司也没有什么书面通知,只是领导和我们口头通知了一次。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要离职但是我签的合同还未到期公司要求我赔付违约金和培训经费这样合法吗我要怎么办
我要离职但是我签的合同还未到期公司要求我赔付违约金和培训经费这样合法吗我要怎么办